省直有關單位、各企事業單位、各大專院校及相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部署,現就2025年度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據
(一)《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等文件。
(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6號,下稱“6號文”)。
(三)《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子通信行業高技能人才與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粵通職辦〔2020〕3號,下稱“3號文”)。
二、申報對象
(一)符合6號文和有關政策規定,在廣東省范圍內從事信息通信網絡工程、信息通信產品研發、信息通信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符合3號文和有關政策規定,在廣東省范圍內的電子通信行業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并作出貢獻的在職在崗高技能人才。
三、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評審條件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執行6號文,高技能人才申報執行3號文。
申報人須同時滿足文件中的基本條件和對應等級的評價條件。
(二)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1.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止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個自然年的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止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止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的起止計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5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專業系列須為“工程技術(信息通信)”,其他專業或系列繼續教育證書為無效證明材料。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五)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
根據《進一步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7號)文件精神,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試行代表性成果制度,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人應選取1至3項標志性工作業績,作為代表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評審。具體詳見6號文第三章相應條款。
(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轉系列評審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及有關規定,專業技術人才轉換工作崗位后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層級對應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
(七)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一級職稱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對跨地區、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可一并提出對原職稱的確認申請。除申報評審職稱外,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不單獨受理確認申請。
(八)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與職稱如何對應
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且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學歷資歷條件的,可分別對應我省工程技術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例如,取得系統架構設計師資格,具備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從事技術工作滿10年可對應高級工程師職稱,具備碩士學位的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7年可對應高級工程師職稱。對應后再根據6號文評價條件要求進行申報。
(九)粵港澳大灣區專業人才申報職稱評審
根據《關于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9〕38號,下稱38號文),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自愿原則申報評審我省各系列、各專業職稱。具體詳見38號文。申報評審職稱時,實行的職稱評審標準條件、評審程序、評審辦法等與省內專業技術人才一致。
(十)在職在崗證明
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有關規定,申報人應當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申報人應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及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十一)破格申報
破格申報人員需填報《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破格申報推薦表》(見附件7)。
(十二)申報正高級工程師實行答辯制
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須進行答辯,具體安排另行通知。不參加面試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評審。
四、申報途徑、時間
(一)申報途徑
申報人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至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下稱“省高評委辦”)。其中:
省屬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及各委托評審單位人員的申報材料,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后直接報送至省高評委辦。
地市所轄單位(廣州、深圳除外)人員的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報送至省高評委辦。
自由職業者申報材料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審核后報送至省高評委辦。
(二)申報受理時間
紙質材料報送與職稱系統申報受理時間都為2026年3月2日至3月13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紙質材料報送至省高評委辦的同時,請確保職稱系統個人“業務申請”流程已提交至“評委會受理”環節。請各單位務必按時、按要求報送,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報送紙質材料地址
現場報送紙質材料需提前預約,請各申報單位、申報人提前聯系,確定報送材料的時間段。單位報送材料時,應附上《單位報送函》(附件9,含附表)。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執信南路3號一樓辦證大廳。
聯系電話:020-87626816。
五、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報
申報人應對照《2025年度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材料填報指南》(附件4)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所在單位一次性提交完整、準確的紙質申報材料(含繳費付款憑證),并同步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http://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與紙質材料一致的電子申報材料。
(二)單位審核
1.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方便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投訴舉報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查的,可先報送評審材料并如實注明,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
3. 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附件8)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組織填制《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申報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5)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并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對申報人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報送。
(三)上級主管部門、市人社部門復核
申報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各地級以上人社部門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在相關表格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及時退回。
(四)省高評委辦受理審核
省高評委辦對各單位、各地市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省高評委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報送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報條件。
2. 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寫規范。
4. 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 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情形。
六、評審費用繳納
(一)繳納標準
高級工程師評審費用:780元/人(含高級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
正高級工程師評審費用:920元/人(含高級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答辯費140元)。
(二)繳費時間
2026年3月2日至3月12日。逾期未繳費的,視同自動放棄參加評審。
(三)繳費說明
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繳費:單位統一收取本公司申報人員應交費用后,統一安排匯款至指定賬號,并備注“公司全稱+報名人數”。
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繳費:個人直接繳至指定賬戶,并備注申報人員“公司+姓名”。
收款賬戶信息:
戶名:廣東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越秀支行
賬號:4400 1400 1010 5001 0796
繳費成功后,打印付款憑證與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四)評審費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五)申報人員或企業如需開具職稱申報費用憑證(廣東省非稅票據),請填寫2025年度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申報開票信息表(附件10),確保填寫信息準確無誤(填寫錯誤后果自負),連同付款憑證截圖在8月31日前一并發送到郵箱gdtx_jnjdzx@163.com。逾期未提交開票申請,票據“交款人”一欄將默認為繳款人姓名,票據同步推送至申報人手機號。開票問題可咨詢020-87629097。
七、其他說明
(一)評審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省高評委辦負責做好評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省高評委辦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的相關材料。
(二)我省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職稱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通過職稱評審的人員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三)廣東省通信行業協會、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協助開展本年度職稱評審相關工作。
(四)在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本評委會未指定、委托任何營利性中介機構、培訓機構等開展職稱評審服務相關工作,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網站了解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輕信各類網站、廣告等“代辦”“包過”等虛假宣傳。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六)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20-87623997。
附件:附件1: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pdf
附件2:關于印發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6號).pdf
附件3: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子通信行業高技能人才與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粵通職辦〔2020〕3號).pdf
附件4:2025年度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申報填報指南.pdf
附件5: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申報基本情況登記表.docx
附件6: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代表性成果一覽表.docx
附件7: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破格申報推薦表.docx
附件8: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9:單位報送函.docx
附件10:2025年度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申報開票信息表.xlsx
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
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