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水利(水務)局,省各有關單位,省水利廳直屬(直管)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精神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水利水電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46號)要求,為做好我省2025年度水利水電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申報途徑
(一)申報對象
在我省從事水利水電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技術人才,符合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均可申報評審。其中,非省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應在單位屬地申報中級及以下職稱評審;確需委托評審的,由單位所屬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評審函,否則不予受理。非省直屬單位人員申報高級以上資格評審的,若單位屬地設置了水利水電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如廣州市、深圳市),則向屬地水利水電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申報。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含返聘在崗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申報途徑
1.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2.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職稱申報點(由各級人社部門設立)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3.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由各級人社部門設立)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4.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自由職業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推薦)后直接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5.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的,應由實際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6.根據《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不與人事檔案管理掛鉤,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屬的法人單位所在地參加職稱評審,由工作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派駐省內其他地區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法人單位委托并經派駐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可在派駐地申報職稱評審。
7.省外、中央單位流動至我省的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申報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原職稱經重新評審或確認后方可在我省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學歷、資歷條件應根據申報級別、專業,滿足粵人社規〔2025〕46號(見附件1)和粵人社發〔2025〕40號(見附件2)規定的要求。
(二)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要求提供2025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繼續教育的專業必須是“工程技術(水利工程)”。
(三)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等條件按照粵人社規〔2025〕46號執行。
(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五)水利水電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報過程中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三、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一)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四、評委會名稱及專業設置
(一)評委會名稱
廣東省工程系列水利水電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專業設置
水文與水資源、水利規劃、水土保持、水利水電工程征地移民、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巖土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測量、水工建筑、水利工程給排水、金屬結構、水工施工、水利水電機電技術、水利水電電氣技術、水力機械、水利水電信息及自動化、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水電技術管理、水利水電工程檢測、水利水電工程監測、水利水電工程造價。
五、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應在報出紙質申報材料前,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報電子材料到本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申報人應如實填報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相關表格(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制作的表格,表格請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三)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并按照規定程序報送,否則不予受理。具體如下:
1.《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1份。普通A4紙雙面填寫或打印,請用膠水粘貼,不得加封面封底裝裱,勿用訂書釘裝訂。
2.《(XXX)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表三)用A3紙單面打印,表格內容須控制在一個頁面內,共20份(其中原件1份)。
3.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表七)1份,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各1份復印件(須經工作單位審驗蓋章并有審核人簽名),粘貼于表四“學歷、學位證書”和“職稱證書”頁內。
5.2025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粘貼于表四“繼續教育證書”頁內。
6.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近期連續半年以上社保證明原件1份,粘貼于表四“其他證書、證明”頁內。
7.提交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報職稱等級要求資歷年限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表八),可提供個人檔案內“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的復印件(須經工作單位審驗蓋章并有審核人簽名)。
8.個人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須本人親筆署名)。
9.業績成果材料1份,可提供經工作單位審驗蓋章并有審核人簽名的復印件(雙面復印)。成果材料提供的是論文或著作的,須提供整本刊物(書籍)原件,并提供論文(著作)在“中國知網”或“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或“維普網”的檢索截圖。
所有業績成果材料均粘貼于表五“業績、成果材料”中。
10.申報高級工程師或正高級工程師的,需填寫《廣東省水利水電專業職稱評審代表性成果清單》(見附件3),并將《廣東省水利水電專業職稱評審代表性成果清單》附在表五“業績、成果材料”后。
11.提供《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承諾書》1份(見附件4)。
12.申報正高級工程師的,需按照規定要求做好答辯準備,答辯不設PPT演示。具體答辯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上述4至10項材料全部裝訂成一冊,材料較多的可分冊裝訂。
申報評審材料必須工整、規范、清晰,符合規定的質量、數量和規格要求,并用標準牛皮紙資料袋封裝(不得使用牛皮紙盒或塑料文件盒封裝),材料袋無破損,封口處貼上加蓋密封章的封條。材料袋封面貼上《送評材料目錄單》(表一),底部必須寫(貼)上申報人姓名、單位。凡是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具體要求見附件5)。
六、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
2.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的問題短時間內難以核查的,可先報送評審材料并如實注明,待核查結束后及時將結果報本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XXX)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核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根據職稱評審監管有關規定,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計入失信檔案,作為以后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參考。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
本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采用郵遞到付方式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未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情形。
七、評審費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
八、申報材料受理方式
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均以郵寄方式受理,不接受現場辦理。鑒于申報材料的重要性及安全性,建議首選EMS投遞。
報送紙質材料前,申報人須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并提交《2025年度廣東省工程系列水利水電專業職稱申報信息表》。
受理單位收到紙質申報材料后,將于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材料形式審核結果。如審核通過的,將在郵件中附上繳費通知書,申報人自行掃碼繳費;如審核未通過的,也將說明原因,以便補充完善。請申報人注意及時查收郵件。
九、受理材料時間及地址
受理時間:2026年2月24日至3月15日(以材料寄出之日為準),逾期概不受理。
受理單位:廣東省水利學會
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16號廣東水利大廈A塔608室
聯系人及電話:高翀020-38356337、13570998448
鄭曉玲020-38356009、13632358376
附件:1.關于印發廣東省水利水電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46號)
2.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
3.廣東省水利水電專業職稱評審代表性成果清單
4.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承諾書
5.廣東省工程系列水利水電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封裝及填表指南
廣東省水利學會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