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深圳、珠海市海洋發展局,湛江市海洋與漁業局,廳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41號,以下簡稱《評價標準條件》,附件1)要求,現就開展2025年度自然資源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受理范圍
(一)廣東省工程系列自然資源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受理全省(廣州、深圳除外)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土地、測繪地理信息、國土空間規劃、海洋等四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的申報;測繪地理信息專業高技能人才貫通各等級職稱的申報。
(二)廣東省自然資源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評委”)受理省屬企事業單位自然資源工程技術人員土地、測繪地理信息、國土空間規劃、海洋等四個專業中級及以下職稱的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執行國家和我省現行的職稱政策規定,申報人應滿足《評價標準條件》或《廣東省工程系列測繪專業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評價標準條件》(以下簡稱《貫通評價標準條件》,附件2)的基本條件以及學歷資歷、工作能力(經歷)、業績成果、代表性成果等條件要求。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相關考試成績僅作參考。
(三)申報人需提供2025年度、專業系列為“自然資源工程”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四)跨區域、跨單位流動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晉升時,實行的職稱評審標準條件、評審程序等與省內專業技術人才一致。
三、申報途徑
申報人申報材料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的時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代表性成果等,不作為本次職稱評審的有效材料。
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如實填報(代表性成果、業績成果等按重要性排序)。申報材料報送前,應同步經“職稱管理系統”提交。
紙質、電子申報材料(材料要求及說明,詳見附件3),需由申報單位匯總報送,不按要求、多報、漏報材料等均不予受理。
五、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單位審核評價意見”負責。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1.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進行任職期滿考核。
2.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人的申報材料等進行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有關要求如下:
(1)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
(2)受理信訪主要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得報送。
3.公示結束后,申報人所在單位的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等相關申報材料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并在“職稱管理系統”進行審核確認。
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應經其所在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注意事項
1.職稱評審工作的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按照粵人社發〔2025〕40號文有關要求計算。
2.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由報送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
3.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報條件;(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3)不符合填寫規范;(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4.對于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通知限時補正。申報單位需按要求一次性補正完畢后重新提交,若不按要求補正,或逾期未補正,均視為放棄申報。
(三)申報紀律
申報人在提交職稱申報材料時應同時簽訂個人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等進行承諾,承諾不實的,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我廳及組建的評委會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培訓機構等開展職稱評審相關有償服務。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我廳及評委辦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正規渠道,了解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輕信某些網站、中介、培訓機構等“代辦”“包過”等虛假宣傳。
六、收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629號)規定收取。其中,申報正高級工程師920元/人(含高級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答辯費140元)、高級工程師780元/人(含高級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工程師450元/人、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或認定類280元/人。收費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七、評后公示及發證
(一)評審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和申報單位及時做好評審結果告知和評后公示工作,評后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評審通過人員通過“職稱管理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三)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審通過人員的《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或《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的紙質原件材料,將通知單位報送函的聯系人領回或按郵寄委托的地址郵寄退回,由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管理單位及時納入其個人人事檔案中保管,如遺失,無法補辦。逾期未領回的材料,不予保留且無法補辦。
其余申報材料及評審未通過人員的材料均不退回,請自行做好材料備份工作。
八、受理時間及地點
申報單位可將相關申報材料遞交或通過快遞郵寄至相應評委會辦公室。評委會辦公室將通過郵件回復申報單位受理情況,并告知評審繳費有關事宜。
(一)材料受理時間
截止時間2026年3月18日(以前臺或快遞簽收之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寄送地址
1.高評委辦公室(申報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測繪地理信息專業高技能人才各等級職稱貫通評審):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369號1樓大堂。
聯系人:曹宇韜、袁國鋮,電話:020-83629942、83627017。
QQ群:628239986(單位全稱+實名入群)。
2.中評委辦公室(省屬企事業單位技術人員申報工程師及以下職稱):廣州市黃埔區光譜中路13號8樓807室。
聯系人:易雅琴、鄒卓利,電話:020-88523612、85656944。QQ群:878936499(單位全稱+實名入群)。
附件:
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41號)
2.廣東省工程系列測繪專業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評價標準條件
3.申報材料要求清單
4.誠信承諾書(個人)
5.單位報送函
6.職稱申報人員匯總表(可編輯電子版)
7.《(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填寫說明
8.代表性成果鑒定意見表
9.《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填寫說明
10.《職稱申報材料(評審、貫通)》模板
11.《職稱申報材料(認定)》模板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