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9-08 19:53 來源:廣東人事人才網 作者:廣東人事人才網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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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3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等
專業學位工作的具體事宜
一、法律碩士
(一)報考條件
2010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二)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俄語、日語)、專業綜合(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2門全國聯考。
外國語考試語種為俄語的考生,限報黑龍江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外國語考試語種為日語的考生限報東北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二、教育碩士
(一)報考條件
2010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它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于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
(二)招生領域
設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思政、語文、歷史、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小學教育、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19個招生領域。其中,現代教育技術領域只對中、小學從事信息技術課程教學的教師開設。
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教育碩士招生領域,并于6月8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全國教育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進行招生領域備案。
(三)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俄語、日語)、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專業考試(包括
面試),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和專業考試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2門全國聯考。
外國語考試語種為俄語、日語的考生,限報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
三、體育碩士
(一)報考條件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具有體育運動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具有“運動健將”及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的在職人員。
專科畢業考生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10%。
(二)招生領域
設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競賽組織、社會體育指導4個招生領域,每個招生單位招生領域不得超過3個。
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體育碩士招生領域,并于6月8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全國體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進行招生領域備案。
(三)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
資格考試(含體育綜合、英語)、專業考試(包括面試),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專業考試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1門全國聯考。
四、工程碩士
(一)報考條件
2010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學士學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畢業證書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以及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的,須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報考集成電路工程、軟件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的,須修完研究生課程并結合集成電路工程或軟件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后,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二)招生領域
工程碩士招生單位及工程領域名單詳見附1。
(三)考試科目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專業考試,共計2門。其中,GCT實行全國聯考。
(四)專業考試方式
考生達到所報考招生單位相應工程領域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可申請參加該單位自行組織的相應工程領域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即第二階段考試。
1、各招生單位須在6月底之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第二階段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項。
2、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第二階段考試,須將考生的考試資料(包括筆試試卷、面試記錄等)存檔備查。
各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GCT成績、專業考試及相關測試結果決定是否錄取。
(五)錄取有關事宜
1、招生單位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總人數的10%。
若招生單位在水利工程、測繪工程、地質工程、礦業工程、石油與天然氣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核能與核技術工程、工業設計工程、農業工程、林業工程等領域招收工程碩士,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所占比例可單列,但不得超過本校該領域當年錄取總人數的20%。
2、招生單位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須填寫《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情況登記表》(樣表見附2)一式兩份, 于2014年3月31日前提交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備案(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郵編:100083,電話:010-62782041)。
(1)對于錄取100人以下的招生單位,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不得超過實際錄取人數的10%。其中,西部院校錄取考生均為西部生源的,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不得超過實際錄取人數的15%。
(2)對于錄取100人及以上的招生單位,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不得超過10人。其中,西部院校錄取考生均為西部生源的,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不得超過15人。
(3)招生單位在水利工程、測繪工程、地質工程、礦業工程、石油與天然氣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核能與核技術工程、工業設計工程、農業工程、林業工程等領域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的比例可單列,但不得超過該領域實際錄取人數的10%。
(六)工程領域名稱及代碼
|
序號 |
工程領域名稱 |
代碼 |
|
序號 |
工程領域名稱 |
代碼 |
|
1 |
機械工程 |
085201 |
|
21 |
輕工技術與工程 |
085221 |
|
2 |
光學工程 |
085202 |
|
22 |
交通運輸工程 |
085222 |
|
3 |
儀器儀表工程 |
085203 |
|
23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085223 |
|
4 |
材料工程 |
085204 |
|
24 |
安全工程 |
085224 |
|
5 |
冶金工程 |
085205 |
|
25 |
兵器工程 |
085225 |
|
6 |
動力工程 |
085206 |
|
26 |
核能與核技術工程 |
085226 |
|
7 |
電氣工程 |
085207 |
|
27 |
農業工程 |
085227 |
|
8 |
電子與通信工程 |
085208 |
|
28 |
林業工程 |
085228 |
|
9 |
集成電路工程 |
085209 |
|
29 |
環境工程 |
085229 |
|
10 |
控制工程 |
085210 |
|
30 |
生物醫學工程 |
085230 |
|
11 |
計算機技術 |
085211 |
|
31 |
食品工程 |
085231 |
|
12 |
軟件工程 |
085212 |
|
32 |
航空工程 |
085232 |
|
13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085213 |
|
33 |
航天工程 |
085233 |
|
14 |
水利工程 |
085214 |
|
34 |
車輛工程 |
085234 |
|
15 |
測繪工程 |
085215 |
|
35 |
制藥工程 |
085235 |
|
16 |
化學工程 |
085216 |
|
36 |
工業工程 |
085236 |
|
17 |
地質工程 |
085217 |
|
37 |
工業設計工程 |
085237 |
|
18 |
礦業工程 |
085218 |
|
38 |
生物工程 |
085238 |
|
19 |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085219 |
|
39 |
項目管理 |
085239 |
|
20 |
紡織工程 |
085220 |
|
40 |
物流工程 |
085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