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提升學歷可領“獎學金”
日前,市教體局印發《中山市強師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及《中山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提升學歷(學位)教育獎補辦法》,明確規定全市中小學教師 (含民辦)以及幼兒園教師,只要參加繼續教育提升學歷,可獲得2000元至1.4萬元不等的“獎學金”。
據了解,2014年, 我市出臺“強師工程”實施意見,對教師交流輪崗、聘用和財政投入等做了要求。實施意見提到,設立“強師工程”專項資金推動該項工作;建立教師隊伍建設獎補 制度,對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清晰、成績突出,或在教師隊伍建設專項工作中有創新舉措的鎮區、市直屬學校等進行獎補。日前出臺的兩個文件,就是對該實施意見的 補充。據悉,從2014年至2016年,每年將安排市級專項經費600萬元,用于教師培訓培養、素質提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