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廣州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
為進一步完善和提高我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結構、研究和自主創新能力、專業理論水平及其綜合素養、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結合本行業實際,現制定并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
一、學習形式
持我市管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可自行選擇面授和遠程教育平臺進行學習或按照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中規定的其他形式取得學分完成繼續教育。
二、學時要求
當年累計完成繼續教育專業必修學分不少于24學分,如采用學時計量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所修的必修學分可以抵扣專業技術人員同等的專業課學時。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的管理辦法》(粵人社發〔2010〕321號),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必修學時(學分)后,其余學時可通過學術成果、在職學歷教育等進行折算。
三、學習內容
2016年度持證人員實行分類培訓。根據單位類型共分為四類:
第一類,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持證人員。主要包括:大中型企業持證人員,即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型企業標準及以上的企業持證人員;符合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條件的小型企業持證人員。本類別持證人員2016年繼續教育培訓內容為:管理會計、《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業》、企業會計準則及其具體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可拓展商業語言及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基礎知識、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參與培訓人員可在以上內容中自行選擇學習。
第二類,符合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條件的小型企業持證人員。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持證人員。符合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條件的小型企業除外。本類別持證人員2016年繼續教育培訓內容為《小企業會計準則》。
第三類,行政事業單位持證人員。本類別持證人員2016年繼續教育培訓內容為: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彩票機構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參與培訓人員可在以上內容中自行選擇學習。
第四類,其他持證人員。本類別持證人員可根據實際自行選擇上述三類培訓內容之一作為2016年繼續教育培訓內容。
四、有關要求
(一)持證人員應積極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會計工作能力。持證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支持、督促并組織本單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二)持證人員參加每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學習形式、學習機構、學習內容、學習時間、操作程序等,可登錄廣州財政網(http://www.gzfinance.gov.cn),在“辦事大廳-會計服務-通知通告”欄目查詢每年度繼續教育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