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地質勘查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結構、研究和自主創新能力、專業理論水平及其綜合素養,結合本行業實際,現制定并發布地質勘查行業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
學習內容
粵港澳大灣區環境地質調查與編圖
廣州城市地質信息系統介紹暨城市地質三維建模技術和數據庫建設展望
(三)城市地質調查技術方法
(四)城市地質物探
(五)地質遺跡及旅游地質資源調查
(六)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技術及工作方法
(七)地熱資源調查評價;地質資源承載力調查評價
(八)ICP-MS在地質領域的應用
(九)工程物探測試技術;巖土工程原位測試技術
(十)水工環地質項目工作實踐及體會
(十一)地基與基礎、巖土工程
(十二)土壤污染場地調查技術介紹;土壤、水中有機檢測項目相關設備及相關檢測標準方法介紹
(十三)巖土工程設計與地基基礎施工方法
(十四)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
二、學時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25號)第八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三、學習形式
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地質勘查行業專業技術人員應參加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施教機構組織的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培訓學習。
有關要求
(一)專業技術人員須按要求參加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培訓,遵守學習紀律和有關制度,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并及時上傳相關學習證明材料。
(二)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并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施教機構應當依法依規開展繼續教育活動,按照確定的科目和課程編制教學計劃并組織教學,突出地質勘查專業能力培訓,保證教學質量。
(四)施教機構開展專業科目面授培訓的,應于開班前30日內在“省繼續教育管理系統”填報辦班計劃,辦班計劃由本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廣東省地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