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2)
時間:2014-05-14 14:18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點擊:次
18.引導和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
18.引導和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有關部門要盡快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并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各地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規范有序推進這項工作。
19.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有關部門要抓緊提出具體試點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搶跑越線。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切實保證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地籍調查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20.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抓緊修訂有關法律法規,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變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辦法,除補償農民被征收的集體土地外,還必須對農民的住房、社保、就業培訓給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補償等多種方式,確保被征地農民長期受益。提高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健全征地爭議調處裁決機制,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監督權。
五、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21.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加快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絡。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嚴禁農用地非農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流轉土地給予獎補。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要尊重農民意愿,不能強制推動。
22.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社,引導規范運行,著力加強能力建設。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有關部門要建立規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推進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按照自愿原則開展家庭農場登記。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推動集群發展,密切與農戶、農民合作社的利益聯結關系。在國家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鼓勵地方政府和民間出資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領辦人的教育培訓力度。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
23.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穩定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健全經費保障、績效考核激勵機制。采取財政扶持、稅費優惠、信貸支持等措施,大力發展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社會化服務,推行合作式、訂單式、托管式等服務模式,擴大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范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有資質的經營性服務組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扶持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防汛抗旱專業隊、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經紀人隊伍。完善農村基層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開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
24.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發揮供銷合作社扎根農村、聯系農民、點多面廣的優勢,積極穩妥開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創新組織體系和服務機制,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支持供銷合作社加強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
六、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
25.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穩定大中型商業銀行的縣域網點,擴展鄉鎮服務網絡,根據自身業務結構和特點,建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專門機構和獨立運營機制。強化商業金融對“三農”和縣域小微企業的服務能力,擴大縣域分支機構業務授權,不斷提高存貸比和涉農貸款比例,將涉農信貸投放情況納入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和綜合考評體系。穩步擴大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鼓勵郵政儲蓄銀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支持農業發展銀行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貸款業務,建立差別監管體制。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功能,保持縣域法人地位長期穩定。積極發展村鎮銀行,逐步實現縣市全覆蓋,符合條件的適當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支持由社會資本發起設立服務“三農”的縣域中小型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對小額貸款公司,要拓寬融資渠道,完善管理政策,加快接入征信系統,發揮支農支小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在主板、創業板發行上市,督促上市農業企業改善治理結構,引導暫不具備上市條件的高成長性、創新型農業企業到全國中小企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權公開掛牌與轉讓,推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發適合“三農”的個性化產品。
26.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不斷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完善地方農村金融管理體制,明確地方政府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監管職責,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風險。適時制定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管理辦法。
27.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不斷提高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保費補貼,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支持。擴大畜產品及森林保險范圍和覆蓋區域。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規范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管理,加快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探索開辦涉農金融領域的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等業務。
七、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28.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加快編制村莊規劃,推行以獎促治政策,以治理垃圾、污水為重點,改善村莊人居環境。實施村內道路硬化工程,加強村內道路、供排水等公用設施的運行管護,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住戶付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管護經費保障制度。制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抓緊把有歷史文化等價值的傳統村落和民居列入保護名錄,切實加大投入和保護力度。提高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標準,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與保護,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以西部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和安全管理,推進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因地制宜發展戶用沼氣和規模化沼氣。在地震高風險區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信息進村入戶。
29.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適當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大力支持發展農村學前教育。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政策,緊密結合市場需求,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支持和規范農村民辦教育。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有效整合各類農村文化惠民項目和資源,推動縣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服務標準化建設。深化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實施中西部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繼續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完善重大疾病保險和救助制度,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統籌。穩定農村計劃生育網絡和隊伍,開展城鄉計生衛生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基礎養老金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加快構建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規范管理。開展農村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著力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改進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考核辦法,提高扶貧精準度,抓緊落實扶貧開發重點工作。
30.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好轄區內農業轉移人口在本地城鎮的落戶問題。
八、改善鄉村治理機制
31.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推動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民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等的黨建工作,創新和完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和黨員隊伍建設,提升村干部“一定三有”保障水平。總結宣傳農村基層干部先進典型,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城鄉基層黨建資源整合,建立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強化農村基層干部教育管理和監督,改進農村基層干部作風,堅決查處和糾正涉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和加重農民負擔行為。
32.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完善和創新村民自治機制,充分發揮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功能。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完善鄉鎮政府功能。深入推進村務公開、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實現村民自治制度化和規范化。探索不同情況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單位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在村民小組的地方,可開展以社區、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
33.創新基層管理服務。按照方便農民群眾生產生活、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的原則,健全農村基層管理服務體系。推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落實到戶的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提高集體經濟組織資產運營管理水平,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擴大小城鎮對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有效覆蓋,統籌推進農村基層公共服務資源有效整合和設施共建共享,有條件的地方穩步推進農村社區化管理服務。總結推廣“楓橋經驗”,創新群眾工作機制。深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倡導移風易俗,培養良好道德風尚,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年人的關愛和服務。發展農村殘疾人事業。健全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充分發揮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的作用,維護農村社會和諧安定。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三農”工作的領導,把握好農村改革的方向和節奏,謀劃好農業農村發展的思路和方法,落實好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和政策。各級黨政干部要真正了解農民群眾的訴求和期盼,真心實意解決農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進一步加強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建設,強化統籌協調、決策服務等職能。加強對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的指導,加大改革放權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實試驗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積極進取,銳意創新,力求農村改革發展取得新突破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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