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 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 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4年2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交報名考務和體檢等費用。
四、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同時按分類設考。有關情況詳見《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附件3)。筆試時間:2014年3月1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0︰15—12︰15 《申論》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相加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本次筆試將實行雷同卷甄別鑒定,對作弊者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審核、具備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被錄用后按要求到崗在崗工作的承諾。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鑒于往年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可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入圍面試人數2倍的比例進行組織。通過資格審核、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體能測評遞補人員。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
五、體檢和考察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錄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研究決定。
六、錄用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由招錄機關通過互聯網等媒體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本次考錄的部分職位設置職位組(即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崗位),報名人員按職位組報考,錄用時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崗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非 珠三角地區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如出現法律業務職位空缺,可在報考同一地級市同一系統法律業務職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補錄,不受專業限 制,不區分空缺職位原規定的學歷學位條件。如本系統無考生調劑的,可在報考同一地級市另一系統法律業務職位的考生中調劑。調劑補錄的考生須在補錄崗位工作3年以上。總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選擇職位,不愿意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放棄補錄機會。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本公告及報考相關要求的附件同時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gdhrss.gov.cn)、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發布,并在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同步轉發,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1.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
3.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
4.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附件1-4.rar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公務員局
2014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