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編碼:510033
電 話:83163688,83545100
職 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省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編制和實施全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全省重點基礎研究、 應用研究、開發研究等科技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 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四)承擔推進全省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省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條件保障 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實驗室體系和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臺、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 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會同有關部門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范推廣基地的建設。
(六)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省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和專業鎮科技創新示范試點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培育發展民辦科研機構,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廣東國防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及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十一)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二)擬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承辦涉港澳臺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和科學技術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