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事項:
(1)應聘者現場確認個人報名表。通過資格驗證的應聘者必須對報名表及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
(2)通過現場資格驗證者方可參加面試。
(3)符合條件進行資格驗證而不參加驗證的人員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4)資格驗證遞補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11:30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面試。
1、時間及地點:初定2016年6月1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2、方式及主要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面試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及相關知識掌握的情況。
3、成績計算方法: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四、有關說明
(一)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按4:6比例計算總成績。
(二)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應聘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以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如出現總成績相同,不能按招聘職位確定體檢對象的,則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考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歷情況、計劃生育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職位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越秀區信息網(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7個工作 日。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廣州市越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 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事業單位工資相關規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三)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
(二)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員等級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
(四)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37668882、87651106;監督電話:37668918
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
201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