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或技能測試)。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占50%。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一) 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時間為2014年3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按崗位分類設置為A、C類。
A類為通用性公共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政治、法律、公文處理與寫作、職業能力測試等公共基礎知識。
C類為衛生技術類崗位,考試內容為衛生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解剖學或護理學等醫學綜合知識。
3、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選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蓬江區人事人才公益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選的崗位,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組織實施。面試由區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3、面試前資格復查。面試前,用人單位(附件3)須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復審,復審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后通知應聘者。復審時,應聘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報名登記表;
(2) 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技能等級及其它方面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江門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應聘者為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或為2013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應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 檢工作由用人單位在面試后的10個工作日內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表由區人社局統一發放。體檢程序、項目、紀律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 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 標準的,從其規定。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體檢完成后,如視力、聽 力、血壓、心率4個項目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統一安排復檢,最多可復檢2次,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如 體檢醫院對其它體檢項目未能作出體檢合格結論的,應聘者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日內可向用人單位提出復檢的書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 論為準。
六、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七、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面試人選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的;
(二)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員放棄錄用機會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并書面報區人社局。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 檢、考察工作最遲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區人社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 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區)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經區 人社局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在上述網站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九、試用及聘用
對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區人社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 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社會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研究生以上學歷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 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區人社局提供。
考生聘用后用人單位不提供住宿,須考生自理。
十、監督管理
應 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 139號令)、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573號)行為的,應追究責任。監 督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50-8222871、0750-3412698。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 招聘政策咨詢由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受理,電話為0750-8222871、0750-3412698。網上報名技術咨詢由市人事考試院受理,電話為 0750-3873700、0750-3873723。報名資格條件及資格審核事項的咨詢由各用人單位受理(聯系電話詳見附件3)
(三)根據上級要求,蓬江區人社局于2013年12月17日發布的《江門市蓬江區201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終止,所涉及考試事項均以本公告為準。
附件1:《江門市蓬江區2014年上半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廣東省2013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3:《江門市蓬江區2014年上半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核地點安排表》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