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前,經各地方依據中央機關招考成績來院招錄,被用人單位錄用的同學,不再參加全國統一組織實施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的招警考試。
2016年公安院校統一招警考試最新改革政策匯總
筆試時間:
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決定,今年上半年全國統一組織實施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的招警考試,考試時間為4月23日、24日(2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4:00—16:30申論考試;24日9:00—11:00專業科目筆試)。
筆試內容:
考試內容主要包含三個部分,一是公共科目(行測+申論),所有職位均需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命題方為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也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部),考生可參考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復習;二是專業科目,執法勤務職位需要考察該科目,命題方為公安部。另外,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可增加專 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和方式,由省級公安機關商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招錄流程:
所謂省級統一招警,就是地方公安機關 人民警察招錄工作,應當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流程上包括:統一確定招警政策、編制錄用計劃、明確資格條件設置辦法、發布招考公告、組 織考試、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辦理審核錄用手續等。而考試形式來看,既可納入“四級聯考”(省市縣鄉),也可專門組織。
分類招警:
主要包含三大類,一是綜合管理職位,一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二是執法勤務職位,以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考為主,也可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三是警務技術職位,可以面向社會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考。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改革工作部署
■人社部、公安部等部門出臺意見改革警察招錄培養機制
■公安部:從源頭上提升公安隊伍整體素質和戰斗力
■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意見
■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意見
■2016公安改革將為我們帶來什么?
■甘肅招警考試納入四級聯考 邊遠基層可降學歷
■公安民警招錄作重大調整 市縣兩級不得自行招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