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訂并頒布了《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隨著“放管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2014年至2016年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連續“七連消”,逐步減少政府部門對職業資格的行政許可和認定;2018年人社部將技能類水平評價職業資格移出目錄清單,開啟了職業技能等級認定;2019年12月10日,人社部發布了首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第三方評價機構,首批試點的職業中就包含“電子商務師”。自此,電子商務師成為首批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
電子商務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申報要求
一、電子商務師(四級)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
(3)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具備以上條件之一即可)
二、電子商務師(三級)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畢業證書。
(3)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具有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6)具有非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具備以上條件之一即可)
三、電子商務師(二級)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非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具備以上條件之一即可)
四、電子商務師(一級)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本科生畢業13年以上,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8年以上。
(具備以上條件之一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