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形式及學分確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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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學習形式 |
確認學分分值 |
學分確認方式 |
提交材料 |
1 |
參加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開展的面授繼續教育培訓 |
每天折算為專業科目20學分。 |
1.由用人單位注冊單位賬號,上傳培訓計劃,報財政部門復核;財政部門復核通過培訓計劃后,由用人單位導入培訓人員名單進行學分確認。 2.高等院校、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開展培訓,可由培訓機構備案后代為錄入。 |
用人單位發布的培訓通知。(掃描件) |
2 |
參加“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省本級”區域備案的遠程施教機構繼續教育培訓 |
在線學習,每小時折算為專業科目2.5學分。 |
施教機構直接回傳,會計人員無需申請。 |
無。 |
3 |
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學位學歷教育 |
在校期間無需進行繼續教育;畢業年度申請繼續教育,確認當年繼續教育90學分(無需再進行公需課學習)。 |
于畢業年度申請繼續教育,由財政部門確認。 |
畢業證(學位證)電子版。(掃描件) |
4 |
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 |
每通過一科確認通過當年繼續教育90學分(無需再進行公需課學習)。 |
1.在廣東省省內參加考試的,由省財政廳錄入,會計人員無需申請。 2.在廣東省省外參加考試的,由會計人員自行申請,財政部門確認。 |
1.無。 2.提交帶身份證信息的成績單截圖。(電子版成績單) |
5 |
通過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等國家資格目錄清單中列明的會計類相關資格考試 |
每通過一科,確認為通過專業科目90學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課學習) |
由會計人員自行申請,財政部門確認。 |
提交帶身份證信息的成績單截圖。(電子版成績單) |
6 |
承擔省財政廳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科研課題,課題結項 |
1.獨立承擔:確認為專業科目90學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課學習); |
由會計人員自行申請,財政部門確認。 |
結題書等有效證明材料1份。(掃描件) |
7 |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 |
1.獨立發表:每篇論文折算為專業科目30學分; |
由會計人員自行申請,財政部門確認。 |
報刊封面、目錄及論文內頁。(掃描件) |
8 |
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 |
1.獨立出版:每本折算為專業科目90學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課學習); |
由會計人員自行申請,財政部門確認。 |
書籍封面、封底(包含書號)。(掃描件) |
9 |
參加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 |
每年折算為當年繼續教育90學分(無需再進行公需課學習)。 |
由省注協繼續教育系統回傳,會計人員無需申請。 |
無。 |
10 |
省財政廳認可的其他形式 |
由文件另行規定。 |
由文件另行規定。 |
由文件另行規定。 |
備注:參加2023年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的職稱評審人員,公需課學習須按照當年度職稱評審文件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