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建立健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學生學籍轉接提供便捷服務。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 疇,合理規劃學校布局,科學核定教師編制,足額撥付教育經費,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對未能在公辦學校就學的,采取政府購買服務 等方式,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普惠性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逐步完善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推動各 地建立健全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實施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