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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級別 |
模塊 數量 |
適用范圍 | 免試條件 |
| 初級 | 3個 | 縣以下基層單位及地級以上市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
1、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 2、計算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的人員。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考試獲得程序員以上證書的人員; 4、在計算機室(中心)直接從事計算機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 5、大、中專畢業生初次考核認定專業技術資格; 6、申報評審小學(幼兒園)教師、藝術、工藝美術、群眾文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7、轉系列評審,通過了規定數量的計算機模塊考試的人員; 8、在農村鄉(不含鎮)屬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在省扶貧開發重點縣工作的人員; 9、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專業技術人員; 10、從事盲人醫療按摩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11、符合粵人發〔2004〕223號文規定的突出貢獻人員、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博士后研究人員、離退休人員; 12、通過確認方式取得我省專業技術資格,受聘所確認資格的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
| 中級 | 3個 | 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 |
| 4個 | 地級以上市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 ||
| 高級 | 4個 | 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 |
| 5個 | 地級以上市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