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yè)標準工作要求二級心理咨詢師之規(guī)定
心理咨詢師的工作要求主要表現在職業(yè)功能、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相關知識等方面。
一、心理診斷
(一)初診接待
1.能審查心理咨詢員提交的各類報告:申請心理測驗的報告格式的知識;診斷報告的格式和內容要求方面的知識
2.能使用談話法以外的方法,深入了解求助者的心理:神經癥專用測驗知識;精神病專用測驗知識;能鑒別一般心理問題和神經癥神經癥的診斷標準
(二)初步診斷
1.能對所獲資料進行分析、綜合,對求助者的心理與行為的異常表現定性精神病學基本知識
2.能通過綜合分析給出初步診斷:心理診斷學、精神病診斷和臨床心理鑒別診斷的知識;心理問題、神經癥、精神病鑒別的知識
(三)確定診斷與鑒別診斷(除外重型精神疾病和神經系統疾病并轉診)
1.能對求助者的心理與行為問題給出診斷中國和國際精神疾病診斷標準的知識
2.能對一般心理問題、神經癥和精神病做出鑒別診斷:癥狀的外在表現、內在體驗和動機之間一致性和不一致性的心理學知識;心理紊亂的系統分類診斷的知識
(四)病因診斷
1.能尋求引發(fā)心理問題的生物學原因:軀體疾病的心理特點的知識;身心反應的知識
2.能尋求引發(fā)心理問題的社會性原因:生活事件與疾病的關系知識;個人生活方式與心理健康的知識;個人應對方式與心理健康的知識
3.能尋求引發(fā)心理障礙的認知因素:判斷不良認知傾向的知識;判斷不良人格傾向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