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考試大綱
一、考試說明
《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務必攜帶的文具有:簽字筆或鋼筆(最好為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三、考試內容
(一)行政執法基礎知識(30%)。
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相關知識及應用。
(二)專業知識(70%)。
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相關知識及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