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如何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左右,報考人員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gdhrss.gov
41.如何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左右,報考人員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gdhrss.gov.cn)和
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公布。
42. 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提供哪些材料?
面試前須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各市公安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43. 體能測評有何規定?
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國家出臺新的體能測評政策后,從其規定。
44. 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廣東省公安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廣東省公安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廣東省公安機關2016年公務員的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人選。
45. 體檢工作由誰負責?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么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一部署,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組織實施,公安機關承擔相關工作。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原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印發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的相關職位(含公安機關的部分特殊職位)錄用公務員,其相關項目應按照該標準執行,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體檢標準仍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6.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但須通過體能測評,且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47.視力有何要求?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的,不合格。
報考從事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痕跡檢驗、刑事技術、監管場所醫學類職位的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48.色弱能否報考從事法醫工作的職位以及從事物證檢驗及鑒定等公安技術工作的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類職位的,色弱,不合格。
49.乙肝病原攜帶者能否報考特警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特警類職位的,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合格。
50.哪些情況要復檢,復檢程序是什么?
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體檢對象重新進行體檢,但應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的限制。
51. 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嗎?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52.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和時間是什么?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咨詢電話:020-83133934。
省公安廳咨詢電話:020-83119494。
咨詢時間:2016年3月18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時間除外)。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
53. 本報考指南適用范圍是什么?
僅適用于本次廣東省公安機關2016年度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