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風險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一節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是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保障。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加強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土地整理復墾,加快中低產田改 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繼續加大中央財政對糧食主產區投入,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提高糧食主產區和種糧農民的積極性,將糧 食生產核心區和非主產區產糧大縣建設成為高產穩產商品糧生產基地。支持優勢產區棉花、油料、糖料生產,推進畜禽水產品標準化規模養殖。堅持“米袋子”省長 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完善主要農產品市場調控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積極發展都市現代農業。
第二節 提升現代農業發展水平
加快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做大做強現代種業,健全農技綜合服務體系, 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推廣現代化農業技術。鼓勵農業機械企業研發制造先進實用的農業技術裝備,促進農機農藝融合,改善農業設施裝備條件,耕種收綜合機械化 水平達到70%左右。創新農業經營方式,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 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 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加快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第三節 完善農產品流通體系
統籌規劃農產品市場流通網絡布局,重點支持重要農產品集散地、優勢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建設,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加快推進以城市便 民菜市場(菜店)、生鮮超市、城鄉集貿市場為主體的農產品零售市場建設。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加強糧油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農產品低溫倉儲、 分級包裝、電子結算。健全覆蓋農產品收集、存儲、加工、運輸、銷售各環節的冷鏈物流體系。加快培育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大力發展快捷高效配送。積 極推進“農批對接”、“農超對接”等多種形式的產銷銜接,加快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降低流通費用。強化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
第二十二章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堅持遵循自然規律和城鄉空間差異化發展原則,科學規劃縣域村鎮體系,統籌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建設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第一節 提升鄉鎮村莊規劃管理水平
適應農村人口轉移和村莊變化的新形勢,科學編制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和鎮、鄉、村莊規劃,建設各具特色的美麗鄉村。按照發展中心村、保護特 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科學引導農村住宅和居民點建設,方便農民生產生活。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礎上,保持鄉村風貌、民族文化 和地域文化特色,保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
第二節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服務網絡建設
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建設,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和城鎮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的方式解決農村人口飲用水安全問題。繼續實施農村電網 改造升級工程,提高農村供電能力和可性,實現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加強以太陽能、生物沼氣為重點的清潔能源建設及相關技術服務。基本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完善 農村公路網絡,實現行政村通班車。加強鄉村旅游服務網絡、農村郵政設施和寬帶網絡建設,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繼續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培育面向 農村的大型流通企業,增加農村商品零售、餐飲及其他生活服務網點。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鄉村清潔工程,開展村莊整治,推進農村垃圾、污水處理和 土壤環境整治,加快農村河道、水環境整治,嚴禁城市和工業污染向農村擴散。
第三節 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
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地區傾斜。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強農村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建設,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和均衡發展 水平。積極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新型職業化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優先建設發展縣級醫院,完善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 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向農民提供安全價廉可及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等農村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建設,提高文化產品 和服務的有效供給能力,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
第七篇 改革完善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
加強制度頂層設計,尊重市場規律,統籌推進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財稅金融、城鎮住房、行政管理、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機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
第二十三章 推進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在加快改革戶籍制度的同時,創新和完善人口服務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鄉區域間戶籍壁壘,還原戶籍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社會融合。
——建立居住證制度。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并作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重要依據。城鎮流動人口暫住證持有年限累計進居住證。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強和完善人口統計調查制度,進一步改進人口普查方法,健全人口變動調查制度。加快推進人口基礎信息庫建 設,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入、社保、房產、信用、計生、稅務等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在此基礎上建設覆蓋全國、安全可的 國家人口綜合信息庫和信息交換平臺,到2020年在全國實行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依法記錄、查詢和評估人口相關信息制度,為人口服務和管理提供支 撐。
第二十四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集約節約用地制度,按照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創新土地管理制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滿足城鎮化用地需求。
——建立城鎮用地規模結構調控機制。嚴格控制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默嚴格執行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實行增量供給與存量挖潛相 結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鎮建設使用存量用地比例。探索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 規默適度增加集約用地程度高、發展潛力大、吸納人口多的衛星城、中小城市和縣城建設用地供給。適當控制工業用地,優先安排和增加住宅用地,合理安排生態用 地,保護城郊菜地和水田,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
——健全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完善各類建設用地標準體系,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適當提高工業項目容積率、土地產出率門檻,探索實行長期 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標準控制。建立健全規劃統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利益共享的城鎮低效用地 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盤活利用現有城鎮存量建設用地,建立存量建設用地退出激勵機制,推進老城區、舊廠房、城中村的改造和保護性開發,發揮政府土地儲備對 盤活城鎮低效用地的作用。加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健全運行機制,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總結推廣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等做法。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 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開發利用。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深化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逐步對經營性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對以劃撥方式取得用于經營性項目的土地,通過征收土地年租金等多種方式納入有償使用范圍。
——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 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在試點基礎上慎重穩妥推進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嚴格執行宅基地使用標準,嚴格禁止一戶多宅。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 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保障被征地農民長遠發展生計。健全爭議協調裁決制度。
——強化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土地用途管制,統籌耕地數量管控和質量、生態管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護激勵約束機制。 落實地方各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加強基本農田管理,完善基本農田永久保護長效機制,強化耕地占補平衡和土地整 理復墾監管。
第二十五章 創新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
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改革,創新金融服務,放開市場準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
——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合理確定各級政府在教育、基本醫療、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面的事權,建立 健全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分擔機制。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轉移支付要考慮常住人口因素。依托信息化管理手 段,逐步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補貼辦法。
——完善地方稅體系。培育地方主體稅種,增強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逐步將資源稅征收范圍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建立規范透明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在完善法律法規和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基礎上,建立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和評級制度, 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券,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發揮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重要作用,研究 制定政策性金融專項支持政策,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為城市基礎設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提供規范透明、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融資服 務。理順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放寬準入,完善監管,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辦法,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鼓勵公 共基金、保險資金等參與項目自身具有穩定收益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
第二十六章 健全城鎮住房制度
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推動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鎮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健全住房供應體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對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 難家庭,實行租售并舉、以租為主,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番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穩定增加商品住房供應,大力發展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推進住房供應主體 多元化,滿足市場多樣化住房需求。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建立各級財政保障性住房穩定投入機制,擴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完善租賃補貼制度,推進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 房并軌運行。制定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監管程序,嚴格準入和退出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和運營效率。
——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調整完善住房、土地、財稅、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構建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各城市要編制城市住房 發展規劃,確定住房建設總量、結構和布局。確保住房用地穩定供應,完善住房用地供應機制,保障性住房用地應保盡爆優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 通商品住房用地,嚴格控制大戶型高檔商品住房用地。實行差別化的住房稅收、信貸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機投資需求。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健全法律法 規體系,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