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在“幼有所育”上不斷取得新進展。李克強總理在2019年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針對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的新情況,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加強兒童安全保障。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重大歷史機遇,認真落實“幼有善育”戰略部署,我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實施方案》聚焦當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與供給不足的現狀,精準施策,堅持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屬地管理、分類指導的基本原則,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標準規范、服務供給和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形成管理規范、主體多元、布局合理、服務優質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提升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服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
三、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分階段制定具體目標,從支持和指導家庭嬰幼兒照護、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機構、建立健全托育機構管理制度規范、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建設四個方面共同推進,提出了14項具體任務,明確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等18個部門和單位的任務分工。
(一)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落實休假政策。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產假、哺乳假、配偶陪產假等政策,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加強科學育兒指導。完善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網絡建設,組建市、區兩級兒童早期發展科學育兒指導專業團隊,利用社區家庭發展服務中心、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婦兒之家、托育機構等平臺,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普及科學育兒知識,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營造適宜的嬰幼兒照護環境。加快推進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及母嬰室建設,在工作場所建設“愛心媽媽小屋”,為嬰幼兒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加強嬰幼兒健康管理。各級醫療保健機構切實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婦幼保健服務工作,為嬰幼兒家庭開展宣傳教育、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預防接種等服務。建立和完善嬰幼兒健康服務信息平臺,實現嬰幼兒健康的動態管理。
(二)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機構。統籌規劃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將獨立占地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納入相關規劃。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配套安全設施。拓展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供應渠道。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區有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但無相關服務設施的,應當逐年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要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加強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鼓勵幼兒園(幼兒中心)開設托班。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幼兒中心)利用現有資源或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研究將不少于8托位/千人的標準納入城市規劃標準和準則,并據此增加新建住宅區配套幼兒園的建設規模,用于設置適當比例的2至3歲幼兒托班。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完善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鼓勵職工適齡子女達20人及以上的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強政策扶持推動普惠托育機構建設。制定和落實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相關政策。
(三)建立健全托育機構管理制度規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按照托育機構性質,在相應部門注冊登記,并向所在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規范托育服務行業管理。鼓勵成立托育服務行業協會,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業標準規范;建立健全托育機構質量評估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對托育服務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托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各相關部門加強對托育機構的衛生評價、業務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做好托育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常見病與多發病的防控及飲食用藥安全、飲用水衛生、環境衛生等工作。加強托育機構安全監管。督促托育機構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防護措施和檢查制度,定期開展消防和逃生避險培訓,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四)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建設。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人才培養。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據需求開設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規模、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加快培養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人才。支持托育企業、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行業協會等參與技能培訓、技能等級認定和職業能力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