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7〕146號)有關精神,結合電力工程專業實際情況,為做好2017年度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符合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2.符合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副高)資格條件,且非廣州、深圳市屬企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廣州、深圳市屬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直接向市屬電力工程專業評委會申報。
3.符合電力工程專業工程師資格條件,且屬粵電集團系統內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評審方式
2017年度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采用網上申報和提交紙質評審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一)申報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注冊并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填報個人信息材料。系統網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二)申報人網上填報信息材料經各級評委會審核通過后,在職稱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連同其他申報材料一次性提交所在單位,并按照以往申報程序辦理。申報材料要求詳見《申報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要求(2017)》(附件1)。
(三)申報評審資格條件、相關政策法規文件、申報評審材料填報要求及申報評審程序,可在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管理系統中(http://zcps.gdyd.com)查詢。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時間為8月1日至8月31日;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網上審核時間為8月1日至9月15日;9月29日前網上申報信息材料必須提交相應評委會。以上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紙質評審材料的時間為9月15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報評審受理規定
(一)申報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含教授級)資格評審的,由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辦公室受理評審材料。
(二)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辦公室管理的各發電工程中評委會(附件2)原則上不受理粵電集團系統外單位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確需在本評委會申報的,由當地人社部門辦理委托評審手續。
(三)受理部門: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辦公室。地址:廣州市天河東路2號粵電廣場北塔2507室,辦公電話020-85136134。
五、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資格條件要求
2017年度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繼續執行《廣東省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發〔2001〕89號)和《廣東省電力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粵人職〔1999〕35號),以及國家和我省頒布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
1.學歷、資歷條件執行《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在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可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2.職稱外語條件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根據《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16〕9號)及省人社廳文件精神中關于“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的意見,申報電力工程專業初、中、高級職稱,不需提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明文件。
3.繼續教育條件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申報評審時需提供2014、2015、2016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4.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文論著等條件可按照《關于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價的若干意見》(粵人社規〔2015〕4號)有關規定執行;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以上各項學歷、資歷、業績成果、論文等條件的材料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二)其他申報要求
1.外省來粵人員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須先在我省人社部門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后,方可作為在我省申報評審的有效依據。
2.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3.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本評委會申報評審,須經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
4.突出貢獻人員申報評審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突出貢獻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2〕38號)執行。
5.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資格,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晉升時,資歷時間可前后累加計算,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條件從取得現崗位職稱后起算。
專業技術人員轉換崗位后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申報現崗位職稱,不受所屬系列、專業的限制。申報評審時應在申報材料中作出說明,同時把原崗位職稱《評審表》(復印件)作為申報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評審,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條件自從事現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崗位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申報現崗位職稱。
6、外省專業技術人員委托我評委會評審的,須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
六、申報程序及審核要求
(一)申報程序
1.個人組織材料。申報人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確定申報專業,組織個人業績材料;申報人填報電力工程專業名稱參考《申報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名稱參照表》(見附件3)。
2.單位審核簽章。各類證明材料(如學歷、學位、職稱證書、業績證明、獲獎證書等)的復印件需提交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驗證后,加蓋單位(或人事部門)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名并注明核對時間。
3.系統填報。申報人員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新系統)進行申報,并按程序完成本單位審核、當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評委會審核等。
4.評前公示。申報人網上材料通過所在單位審核后,自行打印申報所需的表格,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前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5.各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各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按程序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審核。
6.提交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各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材料,在規定申報時間內,提交至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部門。
7.申報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評審,繼續實行答辯制度,答辯方案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力工程高級工程師(教授級)技術資格評審面試答辯方案(試行)〉的通知》(粵電專技評〔2012〕7號),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審核要求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2.各地人社部門、上級主管部門、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程序或不屬本評委會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及時說明原因,并按原報送渠道退回或轉給所屬專業評委會,同時書面告知申報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評前公示;(5)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七、公示和受理要求
(一)落實評前公示制度。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凡經受理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先行報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結果應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用表八)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的一部分一并報送。
(二)認真做好評審通過人員公示工作。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應按照《廣東省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管理辦法》(粵人發〔2002〕236號)的要求及格式,及時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通過資格名稱反饋至申報人所在單位張榜和網上公示。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見附件3)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八、評審收費
(一)2017年度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即高級評審費780元(含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中級評審費550元(含評審費450元,論著鑒定費100元);教授級高工需參加答辯,答辯費用每人140元。
請符合今年電力工程高級工程師(含教授級)評審條件人員,將評審費用轉賬至指定賬號,在提交紙質版材料時,一并提交轉賬回執單。賬號信息如下:
戶 名:廣東惠州天然氣發電有限公司培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惠州市濱海支行
賬 號:2008022709200100468
(二)粵電集團系統內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電力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評審收費事宜由各相關中評委會另行通知。
九、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2.廣東省電力工程技術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一覽表(2017年)
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辦公室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