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做好我校2020年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原則
(一)按照國家和廣東省職稱改革的意見精神,實行評聘結合,在省核定的各級專業技術崗位控制數內,根據學校崗位空缺情況,結合學校發展需要,組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二)從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需要出發,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淡化資歷和身份,注重能力、實績和貢獻,充分發揮職稱評審的導向與激勵作用。
(三)規范評審程序,嚴守評審紀律,確保職稱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受理對象和范圍
(一)受理對象
教學、科研、實驗和圖書資料系列符合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受理范圍
1. 初、中、高級職稱的申報評審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職稱(初、中級)的考核認定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員高級職稱的考核認定;
2. 根據省人社廳核準我校的崗位數量、結構及聘用情況,由于我校教輔系列的正高級崗位目前已超額使用,因此今年暫不受理實驗、圖書資料等教輔系列在編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正高級職稱。
三、政策依據和相關說明
(一)學校職稱評審政策
1.《肇慶學院職稱評審辦法》(肇學院〔2018〕66號);
2.《肇慶學院各類職稱申報條件》(肇學院〔2018〕67號);
3.《肇慶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管理辦法》(肇學院〔2020〕30號)。
(二)申報說明
1. 申報人要按照“在職在崗”要求,申報相應的系列和專業。為規范申報專業,申報人員填寫的申報職稱專業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簡表(國家標準GBT 13745-2009)》,不得填寫簡稱。申請專業填寫到二級學科,藝術學、語言學等可填寫到三級學科。申報教學、科研系列高級職稱的,還要根據實際選擇“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并重型”、“科研為主型”和“應用推廣型”四種類型中的一種;
2. 教師師德表現情況是教師職稱評審的首要內容,實行師德“一票否決”。申報人取得現職稱以來,如出現工作負面情況的,須在申報表的相應欄目注明。在評審中發現并查實有偽造身份、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不如實填報或提交不真實材料,有意隱瞞事實真相等,視為違反《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或學術不端行為,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3. 繼續教育條件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或者72學時。申報材料須包括當年(2020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由人事處統一打印蓋章);
4. 學校對所有申報正高級職稱人員組織答辯。需答辯的申報人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評審。答辯人員需按照規定交納答辯費。
四、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一)申報人所在單位:成立職稱評審工作小組,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與時效性進行初審,嚴格按照學校職稱評審文件對申報人各方面條件是否符合申報要求進行評議。初審時須書面征求申報人所在單位黨支部的意見,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把關作用。職稱評審工作小組人員為5-7人,小組須召開評審推薦工作會議,做好詳細會議記錄,小組成員名單和相關工作材料報評委會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備案。教學單位評審工作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小組其他成員應由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組成。其他單位評審工作小組人員組成參照教學單位執行,人數較少的單位可聯合組成評審工作小組。各單位就申報人的思想政治表現、品德狀況以及知識水平、業績和能力等方面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認真加具各項意見。各單位應認真對照職稱評審文件嚴格審查申報材料,如發現提交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材料,將對該單位的所有申報材料全部退回重審。
(二)科技處、社科處:負責論文(著)、藝術作品、科研項目、專利、科研成果獎等科研業績的審核。
(三)教務處:負責本科教學工作量、教學研究項目、教研論文、教學獎勵等教學業績的審核。
(四)教學評估中心:負責審核認定申報人近三年學生評教成績在本單位排名百分比。
(五)學生工作部:負責對以專職輔導員身份申報的人員從事輔導員工作業績進行審核(須由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審核認定的教學、科研業績除外)。
(六)紀委辦、監察處:負責申報人師德師風審查。
(七)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負責組織與統籌職稱評審工作;審核申報人的繼續教育、年度考核情況,綜合審查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
五、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提供的工作經歷(能力)材料、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都必須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相符。本次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于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不作為本次評審的有效材料。
(二)申報人提交的論文必須與其申報評審的專業、從事的崗位工作相一致;提交被SCI、EI、ISTP、ISR等索引收錄的論文,必須要附檢索機構出具的正規檢索證明復印件。提交的論文必須是申報人以獨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在學術刊物的“增刊、特刊、專刊、專輯”上發表的論文以及論文集上收錄的論文均不計入規定的數量,也不能提交(除非被4大索引收錄),否則視為材料不符合要求。
(三)申報人在填寫任現職以來發表的論文(著)、教材、科研等業績成果時,要按表上注明的要求填寫,所有表格中有關論文(著)、教材、科研等內容相同的欄目,填寫內容與順序要一致。在填寫表格的過程中,須保持表格的格式結構不變,如某一欄目填寫內容較多,容納不下的部分可復制相應表格附頁填寫。
(四)以業績成果替代論文的,需在《肇慶學院職稱申報表》和《肇慶學院職稱推薦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和《推薦表》)中論文成果情況相應部分填寫清楚用以替代論文的業績成果以及替代論文數量。
(五)申報人提交的論文、科研項目以及獲得的專利、獎勵等業績成果,申報人署名的第一單位必須是申報人所在的工作單位(包括調動者的原工作單位、博士后在站單位)。
(六)申報高級職稱者須在提交的論文中,確定2篇論文作為代表作。代表作采用A4版紙質復印件(一式兩份)送審。代表作復印件材料要包含所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錄、刊號和代表作正文等有關信息(代表作如是外文期刊,請另附上中文譯文)。如論文代表作是著作或畫作等,可直接提交代表作的原件。
(七)申報人填寫的科研項目必須有項目立項書或結題書,其中項目立項以項目合同書或審批單位的有關文件為準;項目結題以審批單位的鑒定證書或驗收證書為準。科研項目組成員變更的,必須有原立項單位的變更通知書。科研經費以項目單位下達經費為準填寫,不含學校的配套經費。如項目是子課題,要在課題后清楚標識“子課題”字樣,到位經費以分配到申報人承擔的子課題經費為準,不能填整個項目的經費,并且要出具有效證明。
(八)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相應職稱申報條件和評審政策規定及表格填寫說明,真實、客觀、完整填報相關表格,并提供有效佐證材料。申報人需對同類材料按規定順序整理成冊,并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提交所有申報材料供有關單位審查。內容填報不齊全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六、材料審核要求
申報人所在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審核人要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查。
(一)真實性。審查申報材料是否與客觀事實相符,與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和其所起的作用相符。
(二)合法性。審查申報材料是否符合相應職稱的申報條件。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審核單位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三)完整性。審查申報的基礎材料、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各類表格中的必填欄目(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等)是否出現空白,表格填寫是否整潔清楚,是否存在隱瞞或虛報行政職務、未填報負面情況等現象。
(四)時效性。審查申報材料是否均截止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8月31日后取得的業績成果、學歷學位證等均不得作為本次評審的有效材料。
七、評審收費標準
職稱評審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評審費。
1.申報正高級職稱評審費:920元/人(含代表作鑒定費200元/人、評審費580元/人、答辯費140元/人);
2.副高職稱評審費:780元/人(含代表作鑒定費200元/人);
3.申報中級職稱評審費:450元/人;
4.申報初級職稱評審費:280元/人。
評審費統一由學校財務處在申報人工資中代為扣繳。
八、申報時間安排
請申報人盡快填寫《申報表》和《推薦表》等表格(表格填寫要求見附件),并按申報評審材料清單目錄要求,于7月24日前將論文、著作、作品等所有申報材料一次性提交至人事處師資科(行政樓315室)。人事處審核后再返回給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查及加具意見。《申報表》和《推薦表》的電子版(命名方式:單位+姓名+申報職稱+申報專業)請發至人事處師資科郵箱:rsc2716272@163.com。
請各單位務必把本通知精神及時傳達給教職員工,提醒申報人按時報送材料。
九、其它
評審工作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通知。本通知所涉及的文件和有關申報材料(附件3-7)請登錄人事處網站“政策法規→職稱條例文件”和“師資科→職稱評聘”欄中查閱。
十、聯系方式
人事處師資科電話:2716272;電子郵箱:rsc2716272@163.com。聯系人:楊姍姍 葉岳。
附件:
3.職稱申報材料一覽表
4.職稱申報材料提交注意事項
5.職稱申報材料袋有關要求
6.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簡表(國家標準GBT_13745-2009)【2016年版本】
7.職稱申報表格材料
人 事 處
202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