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初次職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0年職稱評審、初次職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受理申報職稱評審、認定材料時間
(一)申報職稱評審條件
已啟動改革涉及的系列。職稱評審條件按照國家和省現行的職稱政策規定和評審標準條件執行。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分系列推進的總體部署,對國家已出臺改革指導意見的中小學教師、技工院校教師、工程技術人員、會計人員、自然科學研究人員、經濟專業人員、農業技術人員、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翻譯、文物博物、統計、檔案、船舶等系列(專業),學歷、資歷按國家基本標準條件和省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執行。
尚未啟動改革且指導意見出臺暫沒有明確時間表的系列。國
家尚未出臺指導意見的系列,按廣東省現有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執行。
(二)受理職稱評審申報材料時間如下:
1、高級評委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含正、副高):除在我市評審的中小學高級教師、工藝美術(傳統家具)高級工藝美術師外,其余系列(專業)以省高級資格評委會評審通知為準;我市受理建筑高級職稱申報材料時間為8月20日—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由我市負責組織評審的職稱受理申報材料時間: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8月20—9月30日(含工藝美術高、中、初級;建筑、工程、農業、檔案、新聞、園林(林業)、醫藥系列中、初級及圖書資料文物博物初級)。
3、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我市無相關評委會,須委托省評審的中級:以省各評委會評審通知為準。
5、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等自主評審單位,職稱評審按照經人社部門備案的方案執行,并自行制定職稱評審工作通知。
6、職稱評審期間如遇國家和省重大政策調整,按國家和省要求辦理。有關職稱評審的相關政策、通知,請專業技術人員登陸“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職稱評審”欄進行查看。
全市受理職稱申報材料專業、層級、地址、聯系電話(見附件3)。
二、申報職稱評審要求
(一)相關政策
1、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規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
2、國家已出臺改革方案的系列(專業),資歷年限計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余系列資歷年限計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除另有規定的專業外,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證等申報材料的時效截至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3、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在我省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可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4、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0年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暫未完成2020年度繼續教育學習任務的,可用個人承諾書作為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申報,評審通過后提交《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則可確認發證。“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承諾書”(見附件6)。
我市受理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只需提交取得現職稱后任意一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5、論文著作條件可按照《關于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
價的若干意見》(粵人社規〔2015〕4號)有關規定執行。
我市受理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論文只需提交在具有CN、ISSN刊號上發表的為第一作者的論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交未發表的獨立完成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含2篇,不超過5篇)。發表的論文必須提供原件。
6、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我省職稱對應關系。自
2020年起,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我省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申報高一級職稱時,資歷自職業資格評價通過日期起算(具體對應系列及層級詳見附件2)。
7、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可按自愿
原則申報評審我省所有專業的職稱。申報評審職稱時,繼續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臺或國外工作期間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作為有效工作經歷,取得的業績成果、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等,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和學術成果。港澳臺專業人才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后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分別滿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分別滿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對于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或基層一線企事業單位擔任技術骨干,具有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人才,可參照粵人社規〔2019〕38號文有關規定直接申報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
8、技能人才評工程系列職稱由省級工程技術各高級職稱評委會負責,具體以工程系列各高級職稱評委會通知為準。
9、根據國家、省的評委會設置要求,從2020年起,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職稱系列或者專業組建,不得跨系列組建綜合性職稱評審委員會,請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按要求執行。
(二)申報途徑和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評委會。
2、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我市在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了專門的非公企業申報點(附件3),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評委會;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由申報點直接受理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委會。
3、從2019年起,建筑中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單位申報建筑專業中級職稱的材料由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受理。
4、申報職稱時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進行申報,申報人按照系統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后還需要同時提供申報評審的相關紙質材料。紙質版相關申請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其中表二《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除此之外,在我市申報職稱認定人員還需提交《( )年度報送職稱評審、認定人員名冊登記表》紙質版和電子版,每份表格只能填寫1人信息(見附件4)。
以上表格內容填寫不正確、不完整的不予受理。(例:何時何院校何專業畢業:規范填寫為:XXXX年X月XXXX大學XXX專業畢業)。
5、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6、申報評審高級(或送省評審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按照各高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的要求提交;
7、在我市評審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提交《()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2份(規格為A3;其中一份為原件)和該表的電子版(表格用word格式,文件名為“姓名+申報專業”)。該表“單位審核評價意見欄”先由單位負責人加具意見后,申報人再將意見錄入到該表電子版的相對應欄目,紙質和電子版的意見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8、所有申報職稱人員均須提供本人獨立撰寫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并由申報人本人簽名。
9、提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材料要求。對參與的
科研、工程項目等,要附上主要的證明材料,并如實寫明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本人所起的作用。
提供“業績成果”材料要求。對于申報人所提交的獎勵或成果證書,應有本人姓名;如系集體獎狀的,由獲獎單位出具申報人所起作用的證明(含工程圖紙等),并加上獲獎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對于申報人所提交的科研項目合作成果,要明確甲方、乙方的作用,由項目參與單位提供當時工作情況說明,以分清責任,明確角色和作用。
10、為更加科學、客觀的評價人才,今年我市將繼續在各中、
初級職稱評審中設立答辯環節。評審組認為評審對象的水平需以答辯方式來測試鑒定的,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通知答辯者到會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屆時通知,不按時到會答辯者,不提交評委會評審。
三、申報大中專畢業生初次職稱認定要求
(一)從2020年9月起,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初次職稱認定工作由各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職責權限負責初次職稱的認定。由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受理大中專畢業生初次職稱認定的申報材料,初次職稱認定的時間由原來的隨到隨辦改為每年一次,受理材料的地點、時間與受理職稱評審地點、時間一致(2020年,全市受理初次職稱認定材料的時間為8月20—9月30日)。提交初次職稱認定材料地點見附件3,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5)。
(二)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初次職稱認定的人員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進行申報,申報人按照系統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后還需要同時提供申報評審的相關紙質材料。紙質版相關申請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注:表格中“信息錄入表”不需提交,“貼資格證相片頁”不需要張貼相片,只粘貼身份證復印件即可)。除此之外,在我市申報職稱認定人員還需提交《( )年度報送職稱評審、認定人員名冊登記表》(表九)紙質版和電子版,每份表格只能填寫1人信息(見附件4)。
(三)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四)申報認定中級職稱人員須提交1篇公開發表的論文或未發表的2篇由本人獨立撰寫的論文。申報認定中、初級職稱人員均須提供由本人獨立撰寫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并由申報人本人簽名。
四、申報職稱評審、認定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 (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和《 (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評審、認定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報送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對申報人提交的學歷、學位、職稱證書等原件,驗證并加蓋“原件與復印件相符”印章后應將原件當場退還給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認定條件;(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或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五、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一)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相應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
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等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結果由單位自主審核確認,并于評后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結果報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推行電子職稱證書。我省從2018年度起,對評審、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紙質證書。
六、評審收費標準
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執行。申報評審高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共780元;申報評審(含認定)中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費450元;申報評審(含認定)初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費280元。
七、其他要求
(一)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務必于9月15日前將申報建筑高級材料統一報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市、區受理的中級職稱評審、認定申報材料,必須于10月15日前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由各市、區統一報送到江門市評審的中、初級申報材料,在申報材料袋左上角標明申報人所在市、區(申報建筑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需在申報材料袋左上角標明江門市)。送評材料限每人1袋。
(四)要認真檢查表格中需要加蓋公章的地方是否蓋公章。
(五)對申報建筑(建材)專業高級資格的,要認真檢查其論文(復印件)封面、封底、目錄、論文正文是否清楚、齊全。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
2.職業資格申報職稱對應專業、級別一覽表
3.江門市職稱申報點一覽表
4.《( )年度報送職稱評審、認定人員名冊登記表》
5.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
6.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承諾書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0年8月17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