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我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東人社發〔2020〕49號)精神。為做好今年我市文物博物、圖書資料、群眾文化、體育教練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報時間、地點及范圍
文物博物專業因國家已出臺指導意見,我省正在制定出臺改革實施方案,申報評審時間、地點及要求另文通知。圖書資料、群眾文化、體育教練專業職稱申報安排如下:
(一)時間
評委會受理網上申報材料時間從2020年9月3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截止,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時間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節假日除外),具體時間為當日9:00-11:30、14:30-17:00。
(二)地點
材料受理地址為:東莞市南城區石竹路9號1樓窗口(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聯系電話:0769-22837031。
(三)受理范圍
在我市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體育教練專業崗位工作,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政策
(一)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的評審條件繼續執行原省人事廳頒布的《關于印發廣東省圖書資料專業高、中級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2000〕24號)、《關于印發廣東省群眾文化專業高、中級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2000〕23號)以及《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等規定。相關規定詳見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編印的《廣東省文化藝術系列文物博物群眾文化圖書資料藝術專業職稱資格評審工作手冊》(可在“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公眾服務網”“職稱評審”欄目下載)。
體育教練的評審條件繼續執行原省人事廳頒布的關于印發《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和《關于<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若干問題的說明》的通知(人職發〔1994〕17號)、關于印發《廣東省貫徹執行<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粵人職〔1996〕4號)、《關于我省教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貫徹執行粵人發〔2003〕178號等文件的通知》(粵人發〔2004〕231號)等規定。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0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暫未完成2020年度繼續教育學習任務的,可用個人承諾書(附件1)作為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申報,評審通過后提交《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則可確認發證。
(四)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我省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視為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視為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視為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五)提交的論文和專業調查報告必須是在期刊(刊號為CN、ISSN,不含圖書、報紙)上發表的專業論文和調查報告。
(六)提供學歷、學位證明。(1)國、境外大學畢業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2)國內畢業生提供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或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技工院校畢業證書在線驗證”的查詢結果截圖。
三、申報途徑和材料
(一)申報途徑
申報我市初、中級圖書資料、群眾文化、體育教練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請登陸“東莞市專業技術人才服務”系統(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進行申報,并按規定程序(附件2)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其中申報體育教練人員在“東莞市專業技術人才服務”系統填報基本資料后請從廣東省體育局官網(http://tyj.gd.gov.cn/)省局政務欄的“人事信息”中下載送評表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人才,需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后報送;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材料要求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附件3)。僅進行網上申報但沒有按時提交紙質材料的視為無效申請。材料報送人員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防護,積極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控工作。
四、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五、評審收費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執行。具體收費標準為:中級評審費每人450元,初級評審費每人280元。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1.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承諾書.docx
附件2. 市評職稱申報流程.docx
附件3. 申報材料清單.docx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0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