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石油化工企、事業單位、有關申報技術人員: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通知精神,為做好今年全省石油和化工專業工程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現將申報評審廣東省石油和化工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報材料的范圍和時間
(一)受理范圍和對象
按照 “廣東省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職能,受理申報全省的高級(正高級、副高級)以及省直單位中、初級(含經委托同意的各地市、中直駐粵單位)從事石油和化工相關專業的高、中、初級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正高答辯
申報正高級工程師的需要進行答辯環節,答辯采用口述形式,每位申報者答辯時間15-20分鐘,具體要求和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三)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原職稱需重新評審確認有關規定、程序按省人社廳《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執行。即是指從外省和中央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個人自主擇業創業到我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簡稱有人單位)工作的專技人才,對于其在進入用人單位前在原區域、原單位合規取得的職稱(以下簡稱“原職稱”),按程序進行重新評審或確認的一項職稱服務事項。原職稱經重新評審或確認后方可在我省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
(四)初次考核認定
申報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按照省人社廳《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執行。
(五)受理時間
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為:2020年9月14日至10月9日。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今年的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技人才職稱和初次考核認定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的職稱政策規定和專業技術標準條件執行(粵人社規[2019]63號)和(粵人社規[2020]33號)。
(二)學歷、資歷、繼續教育、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條件的規定要求。
1.學歷、資歷
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我省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可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資歷年限計算截止為2020年12月31日。
2.繼續教育條件
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0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暫未完成2020年度繼續教育學習任務的,可用個人承諾書(粵人社發[2020]142號的附件2)作為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申報,評審通過后需提交《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則可確認發證。
3.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
按照省人社廳規定,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參考條件。對粵東西北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
4、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條件。
(1)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條件可按照《廣東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19】63號)執行。業績成果、論文著作要與本人所申報專業相符或相關。論文將由評委會組織評審專家作出評定,供評委會評審參考。
(2)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申報材料的時效至2020年8月31日截止,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不作為2020年度評審的有效材料。
5、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時,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重新評審或確認。根據《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我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申報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原職稱經重新評審或確認后方可在我省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
6、破格申報的須對照符合破格申報條件,同時提交破格推薦函(附件11)。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
1. 申報材料的合法性。是否符合省相應資格條件的申報條件要求,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是否符合執業類別和范圍的規定。
2.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是否與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論文、業績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觀事實相符。
3.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申報的基礎材料、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評審表中必填欄目(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和時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實填報負面情況,是否如實填報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其他系列(專業)的資格及其名稱。
4.申報材料的時效性。除資歷年限、繼續教育外,申報材料的時限均截止于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2020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5.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辦公室。
6.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報條件。
2. 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 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 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申報途徑
1、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上錄入申報評審信息(http://www.gdhrss.gov.cn/gdweb/ ),同時提交電子材料,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送單位審核和公示。
2.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申報。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申報。
3. 提交申報材料時須同時提交申報電子掃描件,拷貝統一用U盤,附件2、3、4、5提供可編輯的電子文檔,統一拷貝到U盤?截版與紙質申報材料須一致,清晰,須蓋公章的的資料應蓋章后再掃描,掃描版按前述提交資料的要求分類排序,因電子掃描版與紙質申報材料不清晰、不一致影響評審結果的,由申報者個人負責。
4、報送材料可選擇現場交或郵寄快遞方式,F場報材料需提前預約;快遞收件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0號金安大廈副樓六樓613房,收件人:游若紅,電話:13622265273。
五、評審收費
評審收費按廣東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對申報評審助理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每人280元標準收取評審費;對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每人550元標準收取評審費;對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每人780元標準收取評審費; 對申報評審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每人920元標準收取評審費。可匯款、可現場交費。
通過匯款方式直接匯入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收款單位: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收款帳號:087790120100330007323
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東風支行
聯系電話:13760786441 孫林原
六、報送材料時間及地點
受理申報材料時間2020年9月14日至10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時至4:00)工作日,請各單位務必在上述時間按要求將申報材料送至廣東省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受理材料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0號金安大廈副樓六樓613房
郵 編:510030
聯系人:游若紅
電 話:(020)83347778 手機:13622265273
傳 真:(020)83322413 83382000
廣東省化工職稱評審交流群,群號:1058647194
E-mail:youruohong@163.com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廣東省石油化工咨詢網)網址:www.gpccc.cn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請全省石油和化工及相關行業企、事業和各有關單位(包括外資、合資、鄉鎮、民營企業)積極做好組織發動工作,鼓勵和支持工程技術人員申報石油和化工專業職稱評審,使我省石油和化工行業工程技術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和壯大。
附件:
1、2020年石油和化工專業職稱評審申報材料要求
2、2020年申報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3、非首次申報人員新增專業技術經歷和業績成果表
4、2020年申報石油和化工專業技術職稱論文(著作)鑒定表
5、廣東省石油和化工專業高、中、初級資格審核評議表
6、廣東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19]63號)
7、申報的專業資格名稱及相應工作崗位(內容)描述參照表
8、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
9、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
10、承諾書
11、破格推薦函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202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