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在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下做好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做好2020年度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符合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正高級)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符合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副高級)資格條件,且非廣州、深圳市屬企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廣州、深圳市屬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直接向市屬電力工程專業評委會申報)。
(三)符合電力工程專業中、初級資格條件,且屬廣東能源集團系統內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評審受理規定
(一)申報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正、副高級)資格評審材料由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東路8號粵電廣場A座1711室;辦公電話:020-85136134。
(二)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管理的各中級職稱評委會受理廣東能源集團系統內單位電力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中、初級職稱申報,原則上不受理系統外人員申報。確需申報的,由當地人社部門辦理委托評審手續。
受理區域及單位劃分詳見附件1。
三、申報評審方式
2020年度廣東省電力工程專業職稱申報評審采用網上申報和提交紙質評審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一)申報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注冊并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填報個人信息材料。系統網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二)申報人網上填報信息材料經各級評委會線上審核通過后,在職稱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和其他申報材料一次性提交所在單位,按照申報程序辦理。申報材料要求詳見《申報電力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材料要求(2020年度)》(見附件2)。
(三)申報人網上填報信息材料經各級評委會線上審核通過后,請填寫《申報者個人信息表》(見附件3)發至各級評委會指定電子郵箱。
(四)申報評審資格條件、相關政策法規文件、申報評審材料填報要求及申報評審程序,可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查詢。
四、申報評審時間
(一)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時間為11月20日至12月5日;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網上審核時間為11月20日至12月10日;12月10日前網上申報信息材料必須提交相應評委會。以上時間宜盡量提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紙質評審材料時間為12月10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建議按單位報送紙質評審材料,限每單位最多兩人上門提交材料,并提前2個工作日與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預約時間。
五、申報評審條件
(一)評價標準條件嚴格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力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60號)規定執行。《電力工程專業方向參照表》見附件4。
(二)根據《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16〕9號)及省人社廳文件精神中關于“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的意見,申報電力工程專業初、中、高級職稱,不需提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明文件。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要求提供2020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四)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五)申報人資歷年限計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申報材料時效時間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2020年度職稱評審的有效材料。
(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七)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有關規定執行。
(八)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相應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我省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層級職稱的條件。申報高一層級職稱評審時,資歷自職業資格評價通過日期起算。對應目錄按《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有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政策
(一)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基礎上放寬1年。
(二)根據《關于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9〕38號),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后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工作分別滿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課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分別滿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對于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或基層一線企事業單位擔任技術骨干,具有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人才,可參照粵人社規〔2019〕38號文有關規定直接申報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
(三)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四)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評委會申報評審,須經其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
(五)突出貢獻人員申報評審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突出貢獻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2〕38號)執行。
(六)外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委托我評委會評審的,須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
(七)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申報職稱重新評審或高一層級職稱評審。
1.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工作的申報程序、申報材料與我省常規職稱評審相同,使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結合我省每年度常規職稱評審工作同步開展。對于重新評審通過人員,發放我省職稱證書。該職稱證書與原職稱證書結合使用,資歷從取得原職稱之日起算。
2.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一層級職稱評審時,須一并提出對原職稱的確認申請,由開展高一層級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確認意見作為申報評審的有效依據。除申報高一層級職稱評審外,各級評審委員會不單獨受理確認申請。其他申報程序、申報材料與我省常規職稱評審相同。
(八)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申請電力工程領域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經用人單位考核評議通過、且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廣東省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暫行辦法》(粵人職〔1998〕15號)辦理認定手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于2021年1月1日關閉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端口不再辦理相關工作后,初次考核認定工作按新要求執行。
七、申報程序及審核要求
(一)申報程序
1.個人組織材料。申報人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確定申報專業,組織個人業績材料。
2.單位審核簽章。各類證明材料(如學歷、學位、職稱證書、業績證明、獲獎證書等)的復印件需提交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驗證后,加蓋單位(或人事部門)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名并注明核對時間。
3.系統填報。申報人員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并按程序完成本單位審核、當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評委會審核等。
4.評前公示。申報人網上材料通過所在單位審核后,自行打印申報所需的表格,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前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5.各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各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按程序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審核。
6.提交評委會辦公室。各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材料后,在規定申報時間內,提交至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7.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用人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統一收集、遞交申報材料。除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收個人遞交申報材料。
8.申報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正高級)資格評審,繼續實行答辯制度,答辯方案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力工程高級工程師(教授級)技術資格評審面試答辯方案(試行)〉的通知》(粵電專技評〔2012〕7號),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9.符合粵人社規〔2020〕33號文的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職稱重新評審或高一層級職稱評審時,除按照《申報電力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材料要求(2020年度)》(附件2)準備材料外,還應提交原職稱證書、職稱評審表原件或經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復印件,按申報評審時間和申報程序提交評委會辦公室。申報高一層級職稱評審時須一并向評委會辦公室提出對原職稱的確認申請(相關表格請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中“文件下載”欄目下載)。
(二)審核要求
1.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給單位、各地人社局或上級主管部門、評委會辦公室審核時,須一并提交身份證、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業績成果和學術成果等材料原件接受核查。
2.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3.各地人社部門、上級主管部門、評委會辦公室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程序或不屬本評委會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及時說明原因,并按原報送渠道退回或轉給所屬專業評委會,同時書面告知申報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3)不符合填寫規范;(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八、公示和受理要求
(一)落實評前公示制度。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職稱申報評審用表三)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負責。凡經受理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辦公室。
公示結束后,由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職稱申報評審用表七)和《(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的一部分一并報送。
(二)認真做好評審通過人員公示工作。各評委會辦公室應按照《廣東省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管理辦法》(粵人發〔2002〕236號)的要求及格式,及時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通過資格名稱反饋至申報人所在單位張榜和網上公示。公示結束后,由人事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評委會辦公室。
九、評審收費
(一)2020年度廣東省工程系列電力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即高級評審費780元(含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中級評審費550元(含評審費450元,論著鑒定費100元);正高級工程師需參加答辯,答辯費用每人140元。
(二)請申報2020年度電力工程高級工程師(含正高級)評審人員,將評審費用轉賬至指定賬號。在提交紙質版材料時,一并提交轉賬回執單。賬號信息如下:
戶 名:廣州市黃電培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廣州廟頭支行
帳 號:44062201040005547
開票信息請以公司為單位填寫《評審費開票信息表(2020年)》(附件5)發至gdszcps@126.com,統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廣東能源集團系統內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電力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收費事宜由各相關中評委會另行通知。
十、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