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水利(水務)局,省各有關單位,省水利廳直屬(直管)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精神和《關于印發〈廣東省水利水電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54號)要求,為做好我省2022年度水利水電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我省從事工程領域水利水電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符合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均可申報評審。其中,非省直屬單位人員申報工程師(中級)資格評審的,需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否則不予受理。非省直屬單位人員申報高級以上資格評審的,若單位屬地設置了水利水電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如廣州市、深圳市),則向屬地水利水電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申報。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省外、中央單位流動至我省的專業技術人員,原職稱經重新評審或確認后方可在我省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學歷、資歷條件應根據申報級別、專業,滿足粵人社規〔2019〕54號(見附件1)和粵人社發〔2022〕30號(見附件2)規定的要求。
(二)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要求提供2022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繼續教育的專業須選擇:工程技術(水利工程)。
(四)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條件按照粵人社規〔2019〕54號執行。
(五)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七)取得與我省職稱對應的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的,按照粵人社發〔2022〕30號文及國家各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八)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民族地區及港澳臺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的,按照粵人社發〔2022〕30號文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九)水利水電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評委會及專業資格名稱
申報人必須根據本人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和具備的資格條件情況,選擇相應的專業資格名稱申報。
(一)評委會名稱
廣東省工程系列水利水電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專業資格名稱
水利技術管理、水電技術管理、水工建筑、水工建筑物觀測、水工施工、水利工程給排水、水利機電技術、水力機械、水利電氣技術、水利水電遙測通訊、水利水電信息及自動化、水工結構、水文與水資源、水利規劃、水利水電工程征地移民、水土保持、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測量、水利水電工程爆破、水利水電巖土工程。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人應在報出紙質申報材料后5日內,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報電子材料到本職稱評審委員會。
申報人應如實填報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相關表格(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制作的表格,表格請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欄目下載),《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否則不予受理。具體如下:
(一)《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1份。普通A4紙雙面填寫或打印,請用膠水粘貼,不得加封面封底裝裱,勿用訂書釘裝訂。
(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表三)用A3紙打印,共20份(其中原件1份)。
(三)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表七)1份。
(四)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各1份復印件(須經工作單位審驗蓋章并有審核人簽名)。
(五)2022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粘貼于表四“繼續教育證書”頁內。
(六)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近半年或以上社保證明原件1份,粘貼于表四“其他證書、證明”頁內。
(七)提交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報職稱等級要求資歷年限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表八),可提供個人檔案內“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的復印件(須經工作單位審驗蓋章并有審核人簽名)。
(八)個人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須本人親筆署名)。
(九)業績成果材料1份,可提供經工作單位審驗蓋章并有審核人簽名的復印件(雙面復印)。
(十)學術成果材料1份,如學術成果材料提供的是論文或著作,須提供整本刊物(書籍)原件,并按照《關于加強對省水利水電專業職稱評審學術成果論文、著作真實性和相似性檢核的通知》(粵水人事函〔2019〕1150號)要求,提供《論文期刊信息表》(見附件3)和在中國知網或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收錄論文的截圖。
所有業績成果材料、學術成果材料均粘貼于表五“業績、成果材料”中。
(十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承諾書》1份(見附件3)。
(十二)申報正高級工程師的,需按照規定要求做好答辯準備,答辯不設PPT演示。具體答辯時間及方式視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另行通知。
上述(四)至(十)項材料全部裝訂成一冊,材料較多的應分冊裝訂。
申報評審材料必須工整、規范、清晰,符合規定的質量、數量和規格要求,并用標準牛皮紙資料袋封裝(不得使用牛皮紙盒或塑料文件盒封裝),材料袋無破損,封口處貼上加蓋密封章的封條。材料袋封面貼上《送評材料目錄單》(表一),底部必須寫(貼)上申報人姓名、單位。凡是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評前公示工作。
2.對于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其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本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
本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采用郵遞到付方式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凡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將公開通報,并按粵人社規〔2019〕54號相關規定將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記入《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和《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評審費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
七、申報材料受理方式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傳播風險,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均以郵寄方式受理,不接受現場辦理。鑒于申報材料的重要性及安全性,建議首選EMS投遞。
報送紙質材料前,申報人須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并提交《2022年度廣東省工程系列水利水電專業職稱申報信息表》。

受理單位收到紙質申報材料后,將于5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材料形式審核結果。如審核通過的,將在郵件中附上繳費通知書,申報人自行掃碼繳費;如審核未通過的,也將說明原因,以便補充完善。請申報人注意及時查收郵件。
八、受理材料時間及地址
受理時間:2023年1月28日至2月17日(以材料寄出之日為準),逾期概不受理。
受理單位:廣東省水利學會。
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16號廣東水利大廈A塔608室。
聯系人及電話:高 翀020-38356337、13570998448
李慧敏020-38356332、15986363263
鄭曉玲020-38356009、13632358376
附件:1.關于印發廣東省水利水電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54號)
2.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
3.關于加強對省水利水電專業職稱評審學術成果論文、著作真實性和相似性檢核的通知(粵水人事函〔2019〕1150號)
廣東省水利學會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