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廣東省建筑工程職稱評審申報材料
填報指南
評審及認定相關表格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文件下載”欄目下載。申報人按照自己申報的級別和專業技術崗位情況,對照省的職稱政策認真填寫表格。必填欄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清楚,材料必須真實可靠。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過后不補),送單位審核、公示。具體要求如下:
一、《( )級職稱送評材料目錄單》1份,粘貼于送評材料袋正面上。表中申報專業欄必須嚴格按照《建筑工程專業名稱參照表》(附件7)規范表述,所申報的專業和級別錯報、漏報、專業填報不準確導致錯誤的,后果自負。送評材料應裝入加厚牛皮紙檔案袋內,檔案袋左上角要填寫單位所屬地區或主管單位名稱。申報材料每人僅限1袋,并用透明膠帶加固邊緣處。
二、《廣東省職稱評審表》1份。請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填報并自動生成打印,不再使用原廣東省人事廳制作的表格。如需增加頁數,請嚴格按附加頁格式,如第6頁共16頁,第6-1頁共16頁,第6-2頁共16頁……,以此類推。生成的表格如不整齊或出現跨頁等問題,需手工進行調整,以便美觀。
三、《(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采用豎表,要求A3紙打印,正高級一式20份、高級及以下一式50份,其中一份為原件,并用鉛筆在各頁背面右上角寫上順序。(特別提醒:獲獎項目的個人排名必須寫明。)
四、提交申請人的《證書、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等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交各市主管部門、省主管單位或高評委資料受理窗口驗證后退還原件,復印件1份須加蓋驗證單位印章;繼續教育證書(證明)需提供原件,評審后退還原件。
提交相應的社保憑證或在職證明。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本年度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社保憑證或在職證明附貼在《證書、證明材料》尾頁。非公有制的省屬企業(單位)需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附貼在《證書、證明材料》尾頁。
五、《業績、成果材料》1份,含《獲獎材料》《科研成果、專利材料》《論文、論著材料》《其他業績成果材料》。對照所申報的職稱條件,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材料,包括論文、著作、獎勵等證書、證明及其他輔助證明材料(其中規劃、設計申報人員附圖紙圖簽、獲獎證書;施工、管理申報人員附項目班子任命書、項目竣工備案表、項目獲獎證書等。非個人的獲獎項目,應注明個人的排列名次)經審核確認后,其復印件(論文除外)加蓋單位公章和個人核對章,按分類裝訂成冊。提交的材料應與《廣東省職稱評審表》《(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所填內容相符。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發明創造、學術技術成果、專業技術項目,必須在申報材料中如實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內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順序。申報人獲得的發明創造、學術技術成果以及完成項目等的獎勵、表彰,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門和等級(審核人須簽名,加具單位公章)。
論文應按照原省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廣東省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9〕33號)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價的若干意見》(粵人社規〔2015〕4號)有關規定執行。論文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只提交與本人相關刊物的封面、封底、目錄、本人論文正文頁(內容應齊全)即可(剔除無關的內容)。論文復印件單獨裝訂,并附在《申報建筑工程 級職稱論文(著作)鑒定表》(附件8)后。
凡以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科技創新、發明專利、專業技術分析報告替代論文者,均應按以上文件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并將上述替代內容填寫在申報表格中論文、論著的相應欄目,即《廣東省職稱評審表》之“獲現職稱以來撰寫的主要論文、著作”欄、《(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之“提交論文、著作或專業技術報告(代表作)”欄、《申報建筑工程 級職稱論文(著作)鑒定表》之“可替代論文的項目”等相應欄目。
六、《貼職稱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1份。其中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
七、《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1份。
八、《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1份。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驗印蓋章。
九、《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份。用A4紙單面打印,著重總結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情況,不超過3000字。
十、提交以申報人姓名命名的電子文件夾,內容包括:1.《(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2.《申報建筑工程 級職稱論文(著作)鑒定表》(附件8,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資格的不需要此表);3.《2020年 市(單位)申報 級職稱名單匯總表》(附件6,申報人需按模板填寫本人所有信息并確保準確無誤以便單位或主管部門匯總)。內容應與報送的紙質材料完全一致。文件采用word/excel格式,用U盤錄制,由各市主管部門(各單位)拷貝后退還。
十一、提交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或其它情況說明,若以博士學歷申報的,需提供博士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復印件由各市主管部門(各單位)收集并訂在《2020年 市(單位)申報 級職稱名單匯總表》后提交至評委會。
十二、已獲得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另以職業資格作為申報高一層級職稱的人員,需提交原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及評審表復印件各一份。
十三、屬于破格申報的人員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情況說明。其中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的,推薦人均須為我省的正高級工程師,需提交推薦信、身份證復印件及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復印件(訂成一份,其中推薦信需留有推薦人聯系方式及親筆簽名)。
十四、材料受理后,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在2020年10月10日前提交申報電子材料。所有申報級別均選“廣東省建筑工程技術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