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省高級、省直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實行備案
時間:2014-08-26 10:33來源:廣東人事人才網 點擊:次
關于我省高級、省直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
|
廣東省人事廳文件 |
|
粵人發〔2001〕163 號 |
|
|
關于我省高級、省直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 |
廣州市、深圳市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適應機構改革后的新形勢,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決定修改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高級專業 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8〕16 號)及《關于印發〈廣東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6〕2 號)的有關規定,簡化我省高評委會、省直中評委會重新組建、換屆、調整程序,從本文下發之日起實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今年起,我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含廣州市高評委會)及省直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成(含調整)人員均實行備案管理,不再另外下發通知。
二、實行備案管理后,要按照各評委會的評審范圍和評審權限,根據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評委會組成人員的遴選工作,不得把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選入評委會及專業組,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評審范圍,不得超越評審權限。
三、備案報告報送我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屬評委會組建的,報送廣東省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組成人員(組建)備案報告及相關材料。
(二)屬評委會組成人員調整(增補)的,報送廣東省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增補)備案報告及相
四、我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對收到的備案報告,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不符合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備案報告予以退回,有關單位按要求調整后重新報送。在15 個工作日內未退回的,視為同意備案,不再行文。
五、各有關單位(部門)要做好備案材料的歸檔管理工作,以備查核。
附件:
1. 廣東省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組建)備案報告(略)
2. 廣東省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增補)備案報告(略)
3. 廣東省評委會委員備案表(略)
4. 廣東省評委會專業組成員備案表(略)
5. 廣東省評委會組成人員推薦表(略)
|
文章標簽:
專業技術資格
------分隔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