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級市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人事廳《對〈關于計算機網絡應用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問題的請示〉的復函》(粵人函〔2005〕812號)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廣州市人事局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對《關于計算機網絡應用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2005 年4 月26 日粵人函〔2005〕812 號)
省計算機網絡應用考核中心:
《關于計算機網絡應用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復函如下:
一、2005年(包括2005年)以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計算機網絡應用培訓,取得的考核合格證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一,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二、2006年,省計算機網絡應用考核中心仍可組織開展計算機網絡應用培訓考核工作,但證書不再單獨作為申報專業技術條件之一,在新的公共必修課推行之前仍然作為公共必修課來抓。根據有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繼續教育任務同時,還須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國家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憑合格證書及完成繼續教育任務驗證證明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此復。
廣東省人事廳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