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門專業,也是一門科學。思想政治工作專業資格職稱是根據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需要設 置的。思想政治工作專業資格職稱的名稱和檔次為:政工員、助理政工師、政工師、高級政工師。高級政工師為高級專業資格(副教授級),政工師為中級專業資 格,助理政工師、政工員為初級專業資格。
第二條 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職稱評定的適用范圍和參評對象是:企業(包括非公企業及新經濟組織),事業單位、社區(街道居委會)、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中從事黨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在崗人員。具體包括:
1、黨委(黨組)的負責人和組織、宣傳、黨辦、紀檢、研究、統戰等部門中直接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職人員;
2、黨總支書記、副書記,專職黨支部書記、副書記;
3、專職團委書記、副書記;
4、專職工會主席、副主席;
5、編制在行政序列的政工部門(宣教、黨群、組織、精神文明、人事、監察、老干)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職人員;
6、單位工會、共青團組織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職人員;
7、保衛、計生、信訪、維穩、人民調解、人民武裝、監察等部門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職人員。黨建工作指導員。
第三條 申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職稱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于社會主義事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掌握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相關的專業知識;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應職責和實際工作的能力;思想品德優良,密切聯系群眾。
第四條 申報政工員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中專、高中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2年;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1年,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并報相應的政工職評辦直接認定政工員專業資格。
二、水平能力條件
1、了解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基本理論觀點,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三、繼續教育和考核條件
1、參加過政工職評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或政工專業培訓,成績合格。
2、參加本單位年度考核,考核結果達到稱職及以上。
第五條 申報助理政工師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1年;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3年;中專、高中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6年,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并報相應的政工職評辦直接認定助理政工師專業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政工員資格后滿2年;
3、中專、高中畢業,取得政工員資格后滿4年。
二、水平能力條件
1、比較熟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基本理論觀點,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能在工作中加以運用和貫徹;
2、比較熟悉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則和中國國情,了解中共黨史、中國革命和建設史等有關知識,具有從事本職工作的實際能力和經驗,能起草職責范圍內的一般文稿;
3、聯系群眾,能幫助群眾解決一般思想認識問題,并有一定的工作實績。
三、繼續教育和考核條件
1、近2年來參加過政工職評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或政工專業培訓,成績合格。
2、參加本單位年度考核,考核結果達到稱職及以上。
第六條 申報政工師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1年。獲得碩士學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2年;
2、研究生畢業,取得助理政工師資格滿2年或初次評定須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3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政工師資格滿3年或初次評定須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政工師資格滿4年或初次評定須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7年;
5、中專、高中畢業,取得助理政工師資格滿8年或初次評定須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15年。
二、外語和計算機條件
1、具備一定的外語應用能力,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或省政工職評辦組織的相應檔次的職稱英語考試,成績合格。
2、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模塊)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符合規定要求的合格證書。
三、水平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
1、熟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基本理論觀點,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能結合實際加以運用和貫徹;
2、掌握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則、中共黨史、中國革命和建設史及教育、法律等相關的專業知識,熟悉本職工作,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實踐經驗,并有較好的工作實績;
3、密切聯系群眾,能獨立在群眾中進行宣傳、講解,有一定的開拓創新能力,有較強的調研和文字表達能力,能起草職責范圍內的文稿;
4、取得現資格以來或近5年來,在國際、國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上,或在縣處級以上單位主辦并經新聞出版部門登記注冊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上發表思 想政治工作論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地市、省直廳局、省級行業政工部門、職評辦、政研會組織編寫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優秀論文集上發表論文1篇(第一作 者)。
四、繼續教育和考核條件
1、近2年來參加過政工職評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或政工專業培訓,成績合格。
2、參加本單位年度考核,近5年內每年考核結果達到稱職及以上。
五、破格申報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資歷條件的限制,破格申報政工師資格:
1、獲得省黨建學會、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優秀論文一、二等獎,或獲得地級市、省直有關廳局和省級行業黨建學會、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2、獲得省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優秀宣傳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紀檢干部、優秀統戰干部、優秀工會工作者(優秀職工之友)、優秀團干部、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五一勞動獎章和地級市勞動模范稱號;
3、省部級杰出人才稱號獲得者或人才工程入選者。
第七條 申報高級政工師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政工師資格滿3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政工師資格滿4年;
3、研究生或雙學士學位畢業,取得政工師資格滿5年;
4、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政工師資格滿6年;
5、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政工師資格滿7年。
二、外語和計算機條件
1、具備一定的外語應用能力,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或省政工職評辦組織的相應檔次的職稱英語考試,成績合格。
2、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模塊)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符合規定要求的合格證書。
三、水平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
1、比較系統地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基本理論體系,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結合實際較好地運用和貫徹;
2、能結合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理論、優良傳統對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和解答,具有較系統的中共黨史、中國革命和建設史以及教育、法律等相關專業知識,有較豐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經驗,能正確分析和處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3、能組織、指導完成重要的綜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成績比較顯著;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以及組織、指導、教育、疏導、培訓輔導、調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過重要的文件、報告、講話;
4、取得現資格以來或近5年來,在國際、國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上或在地廳級以上單位主辦的新聞出版部門登記注冊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上發表思想政治工作論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出版的著作、書籍中發表的有關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論文2篇(第一作者或獨立章節的執筆者)。
四、繼續教育和考核條件
1、近2年來參加過政工職評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或政工專業培訓,成績合格。
2、參加本單位年度考核,近5年內每年考核結果達到稱職及以上。
五、破格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資歷條件的限制,破格申報高級政工師資格:
1、獲得全省或全國行業黨建學會、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2、獲得全國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紀檢干部、優秀工會工作者(優秀職工之友)、優秀團干部、精神文明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和省勞動模范稱號;
3、國家級杰出人才稱號獲得者或國家級人才工程入選者;
4、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第八條 直接申報參評高級政工師資格人員的范圍、條件
一、參評范圍
參評條件符合第七條第二、三、四款要求的以下人員,可列入直接參評范圍:
1、從部隊轉業到企事業、非公經濟組織、社區、社會團體(民間組織)等單位的政工人員;
2、從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非公經濟組織、社區、社會團體(民間組織)等單位的政工人員;
3、因各種非個人原因未參加過任何專業資格職稱評審的在崗政工人員。本條款從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內有效。2015年1月1日后,除了黨政機關、軍轉干部,其他參評人員必須逐級晉升,不得越級申報。
二、學歷、資歷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4年;
2、獲得碩士學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6年;
3、研究生或雙學士學位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8年;
4、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9年;
5、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滿15年。
三、直接申報參評人員的政工工齡計算
黨政機關干部在原單位政工部門、崗位工作時間或任職正科級以上職務后的工作時間;部隊服役期間在政工部門、崗位工作或任排長以上職務后的工作時間;黨政機關工作、部隊服役期間獲得了其他專業技術職稱的時間,可作為政工工齡累加計算。
第九條 外語和計算機免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申報評審各檔次資格可免考外語:
1、申報評審當年滿45周歲(時間計算到申報當年的12月31日);
2、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者;
3、在國外留學并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者;
4、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并在國外學習或工作滿1年者(須出具國家留學生人員服務機構或駐外使領館的有效證明)。
二、具備下列條件,申報評審相應檔次專業資格可免考外語:
1、碩士學位獲得者、大學本科外語專業畢業者,申報評審高級政工師可免考外語;
2、碩士學位獲得者、大學本科外語專業畢業者、大學專科外語專業畢業者,申報評審政工師可免考外語。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免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相應科目(模塊)的考試:
1、取得計算機專業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者;
2、在計算機室(中心)直接從事計算機工作滿3年以上者;
3、初次認定政工專業初級資格者;
4、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或水平考試獲得程序員以上證書者;
5、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取得二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6、申報評審當年年齡滿40周歲(時間計算到申報當年的12月31日)者。
第十條 為保證資格評審的公開、公正,對申報高、中級政工專業資格職稱的人員實行評前公示制。公示時間為7 個工作日。各單位在報送評審材料前應將申報者的基本情況及申報事項張貼于單位的公告欄或單位工作人員能看到的顯眼位置。各單位人事部門和政工職評辦要做好 公示意見的收集、整理、核實工作,填寫《政工專業資格申報評審公示情況登記表》并出具意見,隨申報評審材料一并上報。如公示期間群眾反映有重大問題者,由 本單位核實后暫緩申報。
第十一條 任現職以來,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不能參評:
1、近5年內,其中有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不稱職者;
2、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者。
第十二條 已獲得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因工作變動轉到思想政治工作崗位的人員,經單位考核勝任本職工作, 申報評審同檔次政工專業資格需在政工崗位工作滿1年,申報評審高一檔次政工專業資格需在政工崗位工作滿2年,并滿足所申報檔次資格要求的年限、業績成果、 外語計算機成績的要求。其政工年限的計算可考慮原專業技術工作年限(以有效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為準),也可按崗位變動前后實際從事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工作 年限累加計算。
第十三條 本資格評審條件所列“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在全日制學校就讀和參加后續教育畢業所取得的學歷,其有效憑證是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
第十四條 本資格評審條件不適用于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單位的人員。
第十五條 符合申報規定,經個人申報、單位推薦,提供有效的證書、證明和業績材料,并按規定報名者,各級政工職評辦予以受理和審核,否則不予受理。
第十六條 填寫《廣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評審表》要嚴格按照表格欄目要求,具體、如實,一崗一填。申報人單位人事(組織)部門要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確認,審核人要簽署姓名,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如申報人在填寫申報表時,有造假行為的,一經查實,5年內不得再申報。
第十七條 本《資格評審條件》從公布之日起(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試行三年。此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若與本《資格評審條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資格評審條件》為準。本《資格評審條件》由廣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定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廣州、深圳市可依照省的評審條件,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省政工職評辦批準后執行。
廣東省政工職評辦
2011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