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工作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二)與工作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以及社保繳費證明;
(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四)學歷證書以及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原件、復印件;
(五)申報人必須對照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交下述評審材料:
1、《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份。
2、《(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高、中級一式20份,初級一式13份(如評委會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交),其中1份為原件,其余為復印件。
3、《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一份。
4、學歷證、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或聘任證、證明)、繼續教育證(或證明)各一份(驗印后交復印件一份)和《完成繼續教育任務證明書》(原件)一份,并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的相應頁上。
5、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對照資格條件要求,提交成績達到規定要求的全國或全省外語統一命題考試的成績通知單(原件)、或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單(原件),并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的相應頁上(如屬免考、參考或降低分數者應注明理由,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
6、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提交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模塊)合格證(原件),并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的相應頁上(如屬免考應注明理由,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
7、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其是否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的“其它證明、證書”頁面上。
8、業績、成果材料
申報評審高、中級:對照資格條件的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要求,提交任現職以來的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獎勵、業績的證書、證明或作為專業技術主要貢獻者完成的項目。獲得社會、學術技術團體或專業主管部門的評價、鑒定證書、文字評述材料等各一式一份,并與《業績、成果材料頁》合訂成冊。
申報評審初級:此材料提供與否,可按資格條件要求以及個人實際來確定。
9、論文、著作(代表作)
申報評審高、中級:對照資格條件的論文、著作條件要求,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著作、譯著的原件,以及解決專業技術難題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或實例材料各一份(須經專家進行鑒定的代表作,除原件外,按照鑒定要求提交)。
申報評審初級:此項材料提交與否,可按資格條件要求以及個人實際來確定。
10、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報告》(3000字以內)。高級的一式五份,中、初級的一式一份。
11、任現職以來聘任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各一份(復印件,需要有人事部門驗印蓋章)裝訂成冊。
12、破格晉升的,應對照資格條件要求提交申請人的破格申請及所在單位對破格申報人的業績綜述各一份(破格申請及業績綜述應清楚地表明申報人所符合破格晉升條件的具體內容)。
13、《貼資格證相片頁》貼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
14、《送評材料目錄單》一份,并貼在申報材料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