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湖南省高級職稱申報資格審查要求
(僅限2016年使用,各系列通用)
一、材料要求
(一)參評資格審查材料的準備和順序要求
1、《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1份(不裝訂)。
2、《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承諾書》1份。
3、最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市州或省直廳局職改辦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任現職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市州或省直廳局職改辦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任現職的聘用合同復印件(需加蓋市州或省直廳局職改辦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6、外語水平(或古漢語、醫古文)考試成績通知單復印件(需加蓋市州或省直廳局職改辦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或省、市人事考試部門開具的證明或符合外語免試條件的相關材料。
7、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復印件(需加蓋市州或省直廳局職改辦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或省、市人事考試部門開具的證明或符合計算機免試條件的相關材料。
8、破格材料(僅限破格申報人員提供)。
9、部隊轉業和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相關證明材料(部隊轉業人員提供轉業相關證明材料,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人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及任職文件)。
10、繼續教育證明原件。
11、《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12、《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
13、《申報專業技術職稱送審材料審核責任卡》原件。
14、特殊要求
(1)播音系列除省職改辦統一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已驗證的《播音員主持人證》復印件(截止申報當年年底未滿45周歲的申報人員須提供,45周歲以上的申報人員暫不作要求,用A4紙)。
(2)會計系列除省職改辦統一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已驗證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和當年參評有效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或已驗證的復印件。
(3)中專教師系列除省職改辦統一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已驗證的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資格證復印件(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申報實驗技術系列職稱無須提供教師資格證。
(4)高校教師系列除省職改辦統一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已驗證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復印件,申報實驗技術系列職稱無須提供教師資格證。
(5)農業系列除省職改辦統一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業績登記卡》原件(僅限分支專業為農技推廣的申報人員)。
(6)市州以上城市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申報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職稱者還需提供《衛生技術人員下基層(縣、鄉)醫院服務登記表》原件。
(二)職稱評審材料的準備和順序要求
1、個人述職報告(份數要求多的系列只裝訂一份)。
2、《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3、任現職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材料、獎勵證書。
4、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專著、論文原件及提供評審的其他有關材料(大部頭專著不裝訂)。
5、《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兩份(不裝訂)。
(三)整理申報材料應注意事項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寫均要求字跡工整、清楚。
2、所有申報材料應統一裝入檔案袋內,檔案袋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單位及申報何系列、何職稱、何學科,并列出申報材料目錄,檔案袋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寫上申報人所在單位名稱。
3、所有申報材料中除《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兩份《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不裝訂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裝訂成冊。
4、省職改辦不再統一印制表格,所有表格均可從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湖南職稱“申請表格”欄目中(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載。
二、資格審查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職稱申報佐證材料的復印件上須有驗證人簽名及相關職改部門公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省職改辦不予受理。
2、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學歷證書、繼續教育證明、論文著作、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業績成果等,不作為2016年度高級職稱申報的有效材料。其中,論文發表時間以版權頁所載日期為準。
(二)外語要求
根據湘人發〔2001〕109號文件,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水平考試的級別要求為: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報考A級;申報副高級(含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報考B級;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報考C級。
根據湘人發〔2007〕56號文件,從2005年起,我省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外語水平考試的合格成績取消有效期限。對職稱外語水平要求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規定詳見附件。
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原件如丟失,須提供由省、市人事考試部門補發的證書或證明,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三)計算機要求
根據湘人發〔2003〕39號和湘人發〔2009〕17號文件,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稱,需統一參加全國專業技術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自2010年起,我省凡申報高級職稱者須獲得3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原已取得的省人事廳頒發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中級合格證可算1個模塊(原初級合格證上編號為W開頭的同樣認可)。為避免功能相似科目被重復選擇,在規定中標明“考生任選其一”的考試科目,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有效科目。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1、具有計算機專業中專畢業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獲得碩士學位,初次認定中級職稱的人員;
3、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
4、參加全國計算機資格(水平)考試的合格人員;
5、轉換系列參加同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的人員;
6、在援藏、援疆、援外期間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7、援藏援疆專業技術人員及援外醫療隊人員在援藏、援疆、援外前專業技術職務基礎上按規定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如丟失,須提供由省、市人事考試部門補發的證書或證明,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四)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湘人社函〔2015〕98號文件要求,提供統一格式的合格證明件作為高級職稱申報的繼續教育證明,無須再提供近5年年度繼續教育登記情況。
(五)論文要求
論文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學識水平、專業水平的重要載體,是評委會對申報者進行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也是執行《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人才,確保評審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因此在職稱評審中,要求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任現職以來反映本專業工作水平的參評論文。
1、對參評論文的具體要求
(1)凡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必須按湘人發〔1996〕217號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參評論文及相關材料,所謂按要求提交的論文是指在國家或省新聞出版部門正式批準的有關國際國內統一標準刊號ISSN、CN的刊物上公開發表的論文。
(2)對論文要求有“國家級”、“省級”的區別。“國家級”是指全國性報紙、期刊,即黨中央、國務院及所屬各部門、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辦的報紙、期刊及國家一級專業學會會刊發表的專業論文。“省級”是指地方性報紙、期刊,即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屬部、委、辦、廳、局主辦的報紙、期刊以及本科院校學報。論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3)國家社會科學研討會入選論文,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立項課題獲獎論文,需提供已批復的該項目或該立項課題文件復印件。
(4)省級專業學會,是經省一級學會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的省級學會。獲省社科一級學會、省自然科研與教育學會二級學會的年會一、二等獎論文,但需提供該年會入選論文和獲獎論文目錄,并經學會主管部門鑒證。
(5)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報送的論文必須是反映本人從事和申報專業相關的內容。申報的“代表作”,應是該文章的第一作者;但縣(含縣以下)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也可為第二作者。
2、適當調整部分職稱的論文要求
從2005年起,在企業和縣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職稱時,既可以提供本人公開發表的論文作為其評審的代表作,也可以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寫、經單位審核屬實且不少于5000字的專業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但須經相應評委會評審認可或答辯合格。
自2007年起,土建工程專業、林業工程專業、地勘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和技校系列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稱的申報者,既可以提供本人公開發表的論文作為參評代表作,也可以提供一篇圍繞本人所取得的某項工作業績、從事過的某個工程項目、某一次勘測實踐、實地教學等撰寫的不少于3000字的專業技術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職報告)。
3、下列文章和資料不能作為參評論文
(1)發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條碼的)論文。
(2)發表在論文集上(含有書號的)論文。
(3)只發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樣但未正式發表的論文。
(4)新聞報道、譯文、文摘、文獻綜述、科普文章、科技新聞、病案、考試大綱、教學大綱、教學體會等。
(5)工作研討資料、工作動態、講座、報告、文件匯編等資料性質的材料。
(六)學歷、資歷要求
1、學歷要求
根據湘職改字〔1999〕25號文件要求,規定學歷指國家教委承認的高等院校或中等專業學校按規定的學制學習期滿,考試合格,準予畢業所獲得的學歷。各種進修、培訓班頒發的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不作為評審職稱的學歷依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人社部發〔2014〕96號)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5〕46號)精神,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參加職稱評審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技師學院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工程技術類專業畢業生,可按有關規定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全日制中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
后續學歷畢業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前,且畢業證尚未頒發的不能作為參評學歷依據。
學習類型區別:學歷(學位)證書上注明“全日制”、“脫產”字樣的,歸為全脫產類學歷,此類學歷人員聘期須減去學習時間;學歷(學位)證書上注明“在職”、“函授”字樣的,歸為在職類學歷,此類人員聘期不受影響。
2、專業要求
申報衛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農業五大系列職稱時,申報人所具有學歷的專業與申報職稱的專業須一致或相近。其他系列申報人所具有學歷的專業與申報職稱的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時,一般應視為不具備規定學歷。
3、資歷要求
(1)申報正高資歷要求
目前共有高教、自科、社科、衛生計生、農業、工程、黨校、檔案、文博、圖書、翻譯、律師、公證、新聞、播音、出版、體育教練、藝術、廣電藝術、群文、文學創作、政工等22個系列(專業)設置了正高職稱,按照各系列《試行條例》,申報正高職稱需達到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任副高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文學創作正高(文學創作一級)只需達到大專學歷,從事文學創作20年)。
(2)申報副高資歷要求
絕大部分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學歷資歷要求為:本科學歷、任中級職務滿5年。特例如下:
①實驗系列(高教、自科、中專)副高級職稱學歷資歷要求為:專科任中級職務滿6年,本科任中級職務滿5年;
②衛生系列中臨床醫學專業取得相應專業專科畢業,在縣及以下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從事主治醫師7年可申報;預防醫學專業、藥學專業、護理學專業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取得主管醫師7年可申報;
③體育教練員系列、審計系列、中小學(初中)系列學歷資歷要求為大專任中級職務滿5年可申報;
④文學創作專業學歷資歷要求為大專從事文學創作12年;
⑤從2005年起,凡長期在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縣及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除高教、中專、高中 (含職高)教師、自然科研、社會科研、出版、會計系列外,具有相應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可正常申報相應系列的中級職稱(《試行條例》外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國家規定);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試行條例》外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國家規定),可正常申報相應系列的副高級職稱。
⑥博士后人員經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
(3)其他
①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回(來)湘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不受資歷、原有無職稱和外語成績限制,可比照我省同類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執行。其在國內外取得的工作業績與成果一并視為專業技術業績。
②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后,赴國(境)外從事2年以上專業技術工作,回(來)湘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高級職稱,不受資歷、原有無職稱和外語成績限制,可比照我省同類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執行。其在國內外取得的工作業績與成果一并視為專業技術業績。
③部隊轉業和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不受資歷、原有無職稱和外語成績限制,可比照我省同類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執行。其在原單位取得的工作業績與成果一并視為專業技術業績。
④不具備規定的學歷或資歷條件,但能力和業績特別突出且有卓越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申報相應的職稱。申報高級職稱時,其任現職時間應在三年以上。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后畢業的,破學歷申報副高職稱,須大專學歷,破學歷申報中級職稱,須中專學歷;大專學歷一般不能破格申報正高職稱、中專學歷一般不能破格申報副高職稱、初中學歷一般不能破格申報中級職稱。破資歷的,一般只能破一個“臺階”,即申報正高、副高職稱的,須分別具有副高、中級職稱。中級一般不能破格申級正高職稱,初級一般不能破格申報副高職稱。具體的破格參評條件見湘職改字〔1999〕第24號。
(七)年度考核要求
根據湘人發〔1999〕37號文件精神,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正常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人員,其任現職以來每年的年度考核結論均須為“合格”以上;破格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人員,其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結論均須為“合格”以上,并須有一年的考核結論為“優秀”。凡申報者,須提供任現職以來近五年(2012-2016年)的考核登記表,每年的考核結論須達合格以上。因2016年度考核還未進行,2016年度考核表可免于提供。
(八)公示要求
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材料申報公示表》須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并由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出具公示結果,無異議者方可申報材料。
(九)特殊要求
1、為促進農業技術人員深入基層,根據湘人發〔2000〕34號文件規定,對申報農業技術推廣專業中級職稱者,在任期內須推廣一項新技術、聯系一個科技示范村;申報高級職稱者,在任期內須推廣兩項以上新技術,聯系一個科技示范村。
2、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湘發〔1997〕5號)文件精神,切實抓好扶貧工作,湘衛人發〔1997〕6號文件對衛生技術人員下基層“衛生扶貧”作出規定,從1998年開始,凡地市以上城市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職稱者,必須分別在縣、鄉衛生機構服務半年和一年,作為基本條件納入評審范疇,屆時須報送《衛生技術人員下基層(縣、鄉)醫院服務登記表》。各接收單位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對衛生技術人員下基層期間的工作表現情況進行考察,并出具鑒定意見,鑒定意見要作為任期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和申報職稱的材料之一。
附件
外語免試、降分和成績不作為參評資格的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時,可在我省劃定的參加全國職稱外語水平考試合格標準上降10分(符合多項降分條件者不重復降分)。
1、截至申報當年12月31日前滿50周歲者;
2、企業及縣(含縣)以下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每年有半年以上時間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路橋、鐵路施工、公路施工、水電施工、水文勘測、農業技術推廣、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4、在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申報中級和副高級職稱時,可放寬成績要求,只作評審條件之一;在申報正高時,可降10分。
1、現在國家級貧困縣和納入湘西地區重點開發的32個縣所屬企事業單位,且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2、礦山企業以及長期在野外從事地質、勘探、采礦、測繪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3、現在大湘南地區(衡陽、郴州、永州)的工礦企業及縣以下企事業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2007年工作要點明確)。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準于免試職稱外語。
1、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優秀中青年專家(含“湖南省優秀專家”)、省(部)級優秀專業技術工作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人選、湘西地區特聘專家;
2、在國外獲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在國內獲得博士學位者;
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簡稱WSK)的PETS-5(英語)成績50分及以上、TNF(法語)成績50分及以上、NTD(德語)成績55分及以上、NNS(日語)/TПPЯ(俄語)成績50分及以上(2003年前日語/俄語成績達90分及以上)者;
4、全國衛生系統外語水平考試(簡稱LPT)成績達300分及以上者;
5、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水平考試(簡稱BFT)通過高級者(120分及以上)可免高級職稱外語水平考試;通過中級者(90分及以上)可免中級職稱外語水平考試;
6、托福考試(簡稱TOEFL)成績達450分及以上者;
7、雅思考試(簡稱IELTS)成績達5.0分及以上者;
8、外語專業畢業的教師從事第二外語教學工作達兩年以上,或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畢業文憑且現不從事外語教學或翻譯工作,或非外語翻譯、教學人員但擔任過出國團組翻譯及來華學者講學翻譯者;
9、技校系列申報高級實習指導教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者;
10、在援藏、援疆、援外期間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11、援藏援疆專業技術人員及援外醫療隊人員在援藏、援疆、援外前專業技術職務基礎上按規定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職稱的。
湖南省20個國家級貧困縣
| 邵陽市(3) | 邵陽縣 隆回縣 城步苗族自治縣 |
| 岳陽市(1) | 平江縣 |
| 郴州市(2) | 桂陽縣 汝城縣 |
| 張家界市(1) | 桑植縣 |
| 益陽市(1) | 安化縣 |
| 永州市(2) | 江華瑤族自治縣 新田縣 |
| 懷化市(2) | 通道侗族自治縣 沅陵縣 |
| 婁底市(1) | 新化縣 |
|
湘西土家族 苗族自治州(7) |
古丈縣 龍山縣 永順縣 鳳凰縣 瀘溪縣 保靖縣 花垣縣 |
38個湘西地區重點開發縣(市)區
| 邵陽市(12) |
武岡市 新寧縣 城步苗族自治縣 洞口縣 隆回縣 綏寧縣 雙清區 大祥區 北塔區 邵東縣 新邵縣 邵陽縣 |
| 張家界市(4) | 永定區 武陵源區 慈利縣 桑植縣 |
| 永州市(1) | 江華瑤族自治縣 |
| 懷化市(13) |
鶴城區 洪江市 會同縣 沅陵縣 辰溪縣 溆浦縣 中方縣 新晃侗族自治縣 芷江侗族自治縣 通道侗族自治縣 麻陽苗族自治縣 洪江管理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
|
湘西土家族 苗族自治州(8) |
吉首市 古丈縣 龍山縣 永順縣 鳳凰縣 瀘溪縣 保靖縣 花垣縣 |
| 大湘南地區(衡陽、郴州、永州)的工礦企業及縣以下企事業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參照湘西地區開發縣(市)區職稱外語優惠政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