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做好2017年出版、廣電系統職稱評審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7〕146號)精神,結合我省出版、廣電系統的實際,對今年我省出版、廣電系統(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和報送評審材料提出如下意見,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一、受理申報評審專業和人員范圍
(一)各評委會受理申報評審專業如下:
1、廣東省新聞高級專業資格第二評審委員會:受理廣播電視新聞專業高級編輯、高級記者、主任編輯、主任記者資格。
2、廣東省廣播電視新聞專業中級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廣播電視新聞專業編輯、記者、助理編輯、助理記者資格。
3、廣東省廣播電視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廣播電視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
4、廣東省廣播電視工程技術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廣播電視工程專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資格。
5、廣東省播音專業高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播音專業播音指導、主任播音員資格。
6、廣東省一級播音員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播音專業一級播音員、二級播音員資格。
7、廣東省電影電視藝術專業人員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廣播影視藝術專業導演、編劇、錄音、美術設計、演員、文學編輯(音樂編輯)、攝影(攝像)、剪輯的一級(正高)、二級(副高)資格,以及主任舞臺技師資格。
8、廣東省廣播電視電影藝術中級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廣播影視藝術專業導演、編劇、錄音、美術設計、演員、文學編輯(音樂編輯)、攝影(攝像)、剪輯的三級(中級)、四級(助理級)資格
9、廣東省出版專業編審/副編審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出版專業編審、副編審資格。
10、考核認定:符合專業資格認定條件的研究生和大中專畢業生,按粵人職〔1998〕15號文件要求的專業資格認定程序報送。
(二)受理申報人員范圍: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含民營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崗人員。
二、申報方式及材料受理時間
我省職稱評審工作采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網上申報系統”(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申報人需自行注冊并填報相應內容后,向相應的人事(檔案)主管單位提交申請。除網上申報外,其余紙質材料仍需按照相關要求提交,且紙質材料需與網上填寫內容相符。
2017年職稱評審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8月15日至9月15日;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人員的材料報送時間:8月30日前。請各單位務必按時、按要求報送。
三、申報評審材料要求
(一)2017年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公有制、非公有制單位申報均執行1998年以來我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
(二)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8〕17號)的有關規定提交申報材料;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6〕3號)的有關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表一:《送評材料目錄單》1份,貼在送評材料袋上。
2、表二:《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1份,在網上申報系統自動生成打印,不得涂改;省直單位由主管部門蓋章,其他單位由地級以上市人事部門蓋章后報送。
3、表三:《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原件1份,復印件高級20份,中、初級15份。
4、表四:《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普通)》1份。
5、表五:證書證明材料。提交申報人的學歷(學位)、非學歷教育、資格證書、任職資歷等:
(1)根據《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9號),我省出版、廣電系列職稱評審不再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作強制要求,申報人可提交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證書(復印件)作為參考材料。
(2)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申報人需提供由人社部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證書。
(3)申報人需提供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加蓋社保部門業務專用章的社保憑證原件。若因單位性質而沒有繳交、無法提供社保憑證的,應由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4)媒體單位人員申報新聞、播音專業資格的,需按照國家廣電總局第26號令、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44號令規定,分別提交新聞記者證、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證復印件作為在崗證明。
6、表六:《業績、成果材料》1份。對照所申報的資格條件,提交取得現資格以后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材料,包括獲獎、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等方面的證書、證明,按要求合訂成冊,經所在單位審核確認,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和核對人簽名后提交。提交的材料應與《評審表》、《登記表》所填內容相符。其中,沒有寫明主創人員的獲獎證書,應由單位開具證明,說明申報人負責的崗位和專業名次,并附有節目單、項目書等原始材料證明。
7、表七:《貼資格證相片、身份證復印頁》1份,提交大1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裁剪后貼在框內。
8、表八:《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公示情況表》1份。
9、表九:《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1份。沒有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提供任現職期間各年度考核表格復印件,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10、《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份,A4紙打印,重點總結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字數不少于2000字。
11、申報播音專業資格須提交15分鐘的廣播節目播音主持作品(CD碟)或電視節目播音主持作品(VCD或DVD碟),專題節目的主持人語言應占節目時間的十分之四以上。主持節目使用普通話播報的,還須提交相應等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口試成績。
12、申報廣電正高級資格、出版正副高資格需提交《論著代表作專家鑒定意見表》。申報人需從符合專業資格條件標準的著作、論文中選出一定數量的代表作,由我局統一安排送專家鑒定。其中:申報編審資格的送審代表作3篇;申報副編審資格或廣電系列專業正高資格的,送審代表作2篇。上述代表作均需提供原件、《專家鑒定意見表》各一式兩份。《專家鑒定意見表》前三欄由申報人填寫,連同所提交的代表作用信封封裝一式兩份,并在信封上注明“XXX代表作”字樣。
13、申報正高級資格的人員需提交《專業技術資格答辯評閱表》15份。申報人需在評審當天到達評委會現場進行答辯,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將提前一周通知參評人員。答辯時間為15分鐘/人,主要考察申報人的學術水平、專業能力、業績成果。
(三)各單位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的人員應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8〕15號)的有關規定提交申報材料(認定表一、表二、表三)。
(四)申報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是2017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其后取得的所有材料都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申報材料必須準確、真實、完整,數量、質量符合資格條件規定,并一次性完整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業績成果,經單位上送后不得調整和補充。送評的材料要求使用專用的職稱材料袋,并由最后審核單位密封后報送。
(五)申報人提交的評審表必須按規定填寫完整,評審表中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和時效等必須準確、完整填寫,不能空白或填寫模糊,不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不予受理。
(六)提交的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要提供原件,發表論文的刊物應當有國家統一的CN出版刊號,出版著作應當有國家統一的ISBN出版書號。提交的論文或著作必須是在取得現資格后發表的。在工作中取得的科技成果,可按照《關于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價的若干意見》(粵人社規〔2015〕4號)的規定,代替一定數量的論文。
(七)根據中宣部印發的《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整改總體方案》(中宣發〔2005〕14號)精神,原省廣電局印發了《可作廣播電視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依據的全國性全省性節目獎項目錄》的通知(粵廣局發〔2007〕215號),各單位在受理申報材料、核對個人業績成果時,應按文件規定辦理。
(八)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按粵人發〔2007〕197號文及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
四、單位審核材料要求
(一)各單位要認真審核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重點審核申報人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取得資格后的時間、是否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社保證明,論文和作品數量等,以及表格填寫是否完整、屬實,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表格填寫不規范的材料不能受理。對申報、審核、推薦等環節要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哪個環節、哪個方面出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申報人提交材料中的各類證書復印件、情況說明、證明等都必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只有業務部門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評委會不予認可。
(三)各單位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逐項審核后,按要求在申報表格相應欄簽署部門和單位審核意見,加蓋公章,意見不完整或未加蓋公章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應由單位統一報送。
(四)各單位申報材料請用EXCEL表格填寫《廣東省出版、廣電系統(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情況一覽表》(附件1),發送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郵箱(gdjrsc@126.com),并隨材料交原件1份(加蓋報送單位公章)。
(五)省級單位人員申報的,經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后直接報送。
(六)市級或以下單位人員申報的,需按照管理權限,經主管部門、當地人社部門加蓋公章并辦理委托評審。
五、關于公示制度
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評前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的一部分一并報送。
評審結果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在評審結束后,反饋到申報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同時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上公示。公示結束后,由申報人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見附件)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六、評審收費標準
根據粵人發〔2007〕35號文件收取:
1、評審費(含初次認定):申報高級資格(正、副高),評審費580元;申報中級資格,評審費450元;申報初級,評審費280元。
2、論著鑒定費:申報出版正副高、廣電正高資格的,需交論著鑒定費200元。
3、答辯費:申報出版、廣電正高資格的,需交答辯費140元。
以上費用,在報送材料并經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審核接收后,開具繳費通知單前往指定銀行繳交。
七、其他事項
請各地級市文廣新局接到通知后協助將文件轉發至所轄縣(市)、區文廣新局和廣播電視臺,以便基層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做好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
八、報送材料地址
廣州市環市東路331號廣電二期25樓,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人事處(2502室)。
聯系電話:020-61292729,61228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