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局、教育局,福田區公務員與職員管理局,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龍華、坪山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局,各新區組織人事局、文體教育局(公共事業局),市教育局直屬各有關學校,深圳實驗幼教集團,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9號)、《廣東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6〕5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7〕232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1)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市2017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范圍執行《通知》要求。
二、資格條件
推薦評審條件依據《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試行)》(粵人社規〔2016〕5號)附件中的《正高級教師水平評價標準》(以下簡稱《評價標準》)。其中,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的條件不作要求。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申報評審時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根據資格條件,高、初中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每周課時量至少擔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小學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每周課時量4節以上;幼兒園園領導(園長、副園長)每周課時量不少于1個半天。各區(含新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各直屬學校(單位)推薦本區(校)校級領導申報正高級職稱,應對其教學課時量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并出具證明材料。
三、推薦名額
《通知》下達我市名額為36名,我市將在各單位推薦上報的基礎上,實行差額評審,確定推薦名單。具體推薦名額分配詳見附件2。各單位推薦人數不得超過分配名額,超報的予以退回處理。推薦名單一經報送,不再替換或遞補。各學校(單位)推薦名額規則如下:
(一)以本學校(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總數為基數,按照正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即高中(含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完全中學1.5%、初中1%、九年一貫制學校1%、小學0.5%、幼兒園0.5%,計算可設置的正高級崗位數。此數減去已使用的正高級崗位數后,即為本單位正高級崗位空缺數(以下簡稱空缺數)。具體推薦人數計算規則如下:1≤空缺數<5,可推薦1名;空缺數≥5,可推薦2名。
(二)本學校(單位)未有在聘正高級人員且崗位空缺數不足1個的,可推薦1名。
鼓勵各區、各學校通過“跨校評聘”的方式進行推薦。評審通過的校長(含副校長)的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按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推薦辦法
(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市教育局直屬各學校(單位)按《通知》要求程序組織推薦。
(二)市教育局組織推薦評審委員會,對推薦人選進行考核,集中評審確定推薦上報省教育廳的人選。擬推薦人選經由市教育、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
(三)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教育局按要求統一報省教育廳。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以申報人為單位裝袋(盒)提交。按《廣東省2017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材料報送要求》(《通知》附件2)準備的紙質材料第1-6、8項,經區教育行政部門(或直屬學校,下同)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上述材料以申報人為單位,按材料順序排列裝袋(盒)提交,材料袋(盒)上請粘貼封面,寫明申報人的姓名、區域、學校(單位)、學段學科、申報職稱信息。
(二)以區為單位集中提交。
1.《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表》(《通知》附件4),除按省要求在個人材料中準備30份裝入本人材料袋以外,還需另行復印30份,由區教育行政部門集中后,交市教育局。此表內容務必控制在一張A3紙單面的范圍內,單面打印,不得雙面復印,不符合規格的材料不予受理。
2.《評前公示情況表》(《通知》附件5),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收齊,統一提交市教育局。
3.《2017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推薦人員情況表》(《通知》附件6),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集中填報提交。此項同時應提交電子表格至指定郵箱。
4.《2017年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人員信息匯總表》(見附件3),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申報人信息,集中填報提交。此項同時應提交電子表格至指定郵箱。
(三)電子材料報送。
各申報人上報紙質材料的同時,按照《廣東省2017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材料報送要求》(《通知》附件2),準備紙質材料電子版(pdf文件),并按照要求由各有關申報人、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申報材料網上報送。
上述材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請務必于11月7日(星期二)前,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學校)請務必于11月6日(星期一)前提交市教育局(材料報送地址:福田區市民中心C2089)。逾期視為放棄推薦。
特此通知。
附件:1.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7〕232號)
2.深圳市2017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名額分配表
3.2017年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人員信息匯總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日
(聯系人:陳益清、黃靜嫻,電話:88125172、8812535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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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7]232號).pdf
2.深圳市2017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名額分配表.doc
3.2017年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人員信息匯總表.xls
深圳市2017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名額分配表
| 序號 | 區域 | 推薦名額(人) |
| 1 | 福田區 | 5 |
| 2 | 羅湖區 | 5 |
| 3 | 鹽田區 | 2 |
| 4 | 南山區 | 5 |
| 5 | 寶安區 | 6 |
| 6 | 龍崗區 | 6 |
| 7 | 龍華區 | 3 |
| 8 | 坪山區 | 2 |
| 9 | 光明新區 | 2 |
| 10 | 大鵬新區 | 2 |
| 11 | 市直屬(單位)學校 | 原則上各單位推薦不超過1名 |
| 12 | 深圳實驗幼教集團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