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知
一、準考證打印須知:現場資格確認符合申報條件的考生,于考試前十天,憑姓名、身份證號、報考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屆時班主任會通知詳細打印操作流程)
二、考試成績公布及復核:筆試后2個月左右公布成績(屆時班主任將發詳細成績查詢通知)。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可在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跟班主任提 出并填寫《成績復核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成績復核范圍僅限于核查客觀題(答題卡作答)成績為0。針對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科目主觀題的評分寬嚴程度,以 及綜合評審科目(含論文撰寫和答辯)的評分寬嚴程度所提出的成績復核申請,均不納入成績復核范圍,鑒定中心不予受理。因考生失誤造成成績不合格或0分的 (未填寫(涂)/不準確填寫(涂)準考證、姓名任一項,未將答案作答在指定答題區域的,該題不得分)鑒定部門不予重新閱卷評分或調整分數。
三、單科成績不合格的新報考考生,合格科目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可補考一次,逾期則視為考生放棄單科補考資格。發現重復補考的,成績無效。
四、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當次考試的,一律視為缺考,即放棄當次考試。考生所交報考資料及費用鑒定中心均不退還,如需參考仍需繳費費用及資料。
五、證書領取:成績公布后半年左右頒發職業資格證書(證書一下來班主任第一時間通知)。
誠信承諾
本人已閱讀并理解了該考試的有關報考規定,并鄭重承諾:
一、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身份證、學歷證、工作年限證明等)真實、準確,絕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參加考試,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自愿接受鑒定中心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并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職業技能鑒定的考試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