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廣東省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開展2016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認定范圍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2016年5月15日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在我省公辦高校教學崗位上在編專任教師(含高等學校行政直屬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和高校編外聘用專任教師,以及民辦高校聘用的專任教師。
二、認定程序及相關要求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及程序根據《廣東省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粵教人〔2001〕74號)規定,按照個人申請、學校審核、專家評議委員會評議、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的程序進行。廣東省教育廳委托的46所高等學校(附件1),負責組織專家評議委員會評議本校的申請人員,其他非委托高校的申請人員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專家評議委員會評議。其中:
(一)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
(二)非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人員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須提供與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合格證書,同時參加各高校組織的教師資格認定考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并按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定,繳納240元/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考試費。
(三)高校擬聘任教授、副教授職務或有博士學位的人員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對普通話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可不作規定。
三、申報方法及時間安排
(一)申報方法。申請人直接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資格認定欄下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在網上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信息。并用80克A3紙雙面打印申請表(一式兩份),交申請人所在學校人事部門審核。
(二)申報時間。申報時間為4月18—26日(開放時間: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其中委托高校(省教育廳委托認定本校任職人員和擬聘人員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報名時間為4月22—26日,非委托高校報名時間為4月18—21日。
(二)報送材料。請各高校將上報材料整理好后報送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其中,非委托高校報送時間:5月11—25日,委托高校報送時間:5月26—31日,逾期不予受理。具體報送材料的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認定規定開展本校申請人的申報組織工作,確保公平公正。
(二)各高?筛鶕拘嶋H,提前組織申請人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學歷鑒定(申請人最后學歷畢業學校與本人現任教為同一所學校的人員,免學歷鑒定,由任教學校出具證明材料)等相關工作,并統一組織申請人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附件2),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粵教繼〔2013〕1號)執行。
(二)各高校必須嚴格審核申請人的認定材料,不得擴大申報范圍,對違規認定和弄虛作假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高校必須按規定對申報人員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社會監督。
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聯系人:業務聯系:莫凡,聯系電話:020-37626538;技術服務:溫志浩,聯系電話:020-37627657。
附件:
附件1 2016年廣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委托高校名單.doc
附件2 廣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定體檢醫院名單.doc
附件3 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送審人員公示表.doc
附件4 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doc
附件5 思想品德鑒定表.doc
廣東省教育廳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