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園區)宣教文體局(教育局),市直屬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8〕11號)要求,為做好我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
(二)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東莞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東莞。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附件1),經我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指定的醫院(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東華醫院、康華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厚街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條件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有關普通話水平測試按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重申不準跨地域和對港澳臺及外籍人士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等有關規定的緊急通知》(粵教語〔2010〕24號)(附件2)和廣東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工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考生報考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的通知》(附件3)要求執行。
三、申請人認定時間和程序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要求,我市2018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受理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第二階段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具體安排如下:
(一)第一階段
1.網上申報(3月26日至4月3日)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信息(填寫說明見附件4),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2)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2.現場確認(3月26日至4月4日)
(1)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不含節假日)去確認點(確認點為本人戶籍所在鎮街宣教文體局或工作所在市直屬學校,東莞市轄區高校2018年全日制應屆非師范畢業生的確認點是就讀學校所在鎮街宣教文體局)進行現場確認,并提交認定材料(申請材料清單見附件5)。
(2)2018年東莞市全日制應屆師范畢業生由學校統一辦理。
(二)第二階段
1.網上申報(6月20日至6月28日)
2018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現場確認(6月20日至6月29日)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不含節假日)去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并提交認定材料。
四、確認點的工作要求
各確認點要及時將教師資格認定通知對外公布,做好認定教師資格的宣傳工作,并對本區域或本校申請情況進行匯總,了解在職任教但未取得與所任教學段、學科相符資格的教師,及時組織其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認點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規定時限做好相關確認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 領檔案袋
各確認點根據摸底人數領取檔案袋,同時把《東莞市2018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附件6,須加蓋單位公章)交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地址:東莞市東城區八一路1號機關二號大院,2號樓301室。)
(二) 確認審核
確認點工作人員現場審核申請人提交材料,確認合格后收取其相關材料,并登錄 “廣東省教師資格網”系統(http://jszg.gdhed.edu.cn)進行網上確認(系統操作說明見附件7)。
申請人提交學歷鑒定證明只能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備案表的在線驗證碼有效期須達到7月31日,若申請人確認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確認點必須現場登錄“中國高等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在線驗證”欄目,將備案表中的在線驗證碼錄入驗證。
(三) 上交認定材料
申請人上交所有材料,統一使用A4紙復印,須由各確認點負責人驗證、簽名,并加蓋公章。確認點要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和審批發證表(附件8,一式兩份)交到東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逾期不交的,不予認定。
(四)時間安排
1.確認點領檔案袋和上交領導小組名單時間:第一階段:3月19-20日,第二階段:6月11-12日。
2.確認點網上確認時間:第一階段:4月10日前完成,第二階段:7月2日前完成。
3.確認點上交認定材料時間:第一階段:4月12日前,第二階段:7月3日前。
五、其他
(一)本通知及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信息可在東莞教育局網站(http://www.dgedu.gov.cn)“教師管理”欄目查詢。
(二)學歷驗證、人事檔案掛靠咨詢電話:22021666;普通話水平測試咨詢電話:23126171;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咨詢電話:23126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