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
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6〕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建設工程經濟》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項目管 理》科目合格標準為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各專業類別合格標準為96分(試卷滿分均為16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 計表(見附件),于2016年2月19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機構,住房城鄉建設部人事司、建筑市場監管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2月4日印發
根據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建設工程經濟》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項目管 理》科目合格標準為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各專業類別合格標準為96分(試卷滿分均為16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 計表(見附件),于2016年2月19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2月3日
2016年2月3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機構,住房城鄉建設部人事司、建筑市場監管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2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