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優秀申論范文-精選精評(4)
時間:2013-09-16 10:26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點擊:次
腐敗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關鍵在于某些干部官員思想不過關、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強勁。因此,為了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打造廉潔、陽光政府形象,我國要建立一個以教育為基?⒁災貧任U稀⒁約嘍轎丶
腐敗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關鍵在于某些干部官員思想不過關、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強勁。因此,為了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打造廉潔、陽光政府形象,我國要建立一個以教育為基礎、以制度為保障、以監督為關鍵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機統一體系,多管齊下推進廉政建設。
以教育為基礎,筑牢拒腐防變的廉政思想防線。政府各個部門機構要積極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座談會、先進報告團等多種形式,督促領導干部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提高領導干部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意識,徹底轉變領導隊伍中的“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從思想上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以制度為保障,積極推行反腐倡廉建設的制度化進程。我國人大要針對當前腐敗現象的新特點、新趨勢,將新型賄賂形式、收受非物質利益納入到刑法所管轄范圍,對量刑標準、贓物價值認定、懲罰措施等制訂嚴格且詳細的規定,使我國反腐工作有法可依;要規范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的制度,完善公務員財產、收入申報制度,健全政務公開制度,保證廣大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保證作用。
以監督為關鍵,構筑反腐倡廉的立體防范網絡。我國政府要建立一個獨立監督機構,并賦予其強大的能力,對政府工作中的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進行實時、有效監督;要加強群眾監督,積極創建反腐舉報熱線、反腐網站等多種形式,明示安全舉報的有效途徑,并對反腐斗士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和精神嘉獎,使廣大人民群眾敢于且能夠參與到反腐倡廉建設中來,營造一個監督無處不在的良好環境。
推進廉政建設,不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關涉我們每個人的事情。雖然我國的反腐工作極為復雜、任務相當艱巨,但只要有過硬的思想意識、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強勁的監督力量,形成一個以政府為主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廉政建設網絡,我國的反腐倡廉建設一定會取得新進展、新突破,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我國政府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通過拆遷人申請,物價、國土、建設三部門聯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遷市場主體的自由選擇,單方確定補償標準,從而導致補償價格與市場價格相差甚遠,在主觀上加重了被拆遷人購房的經濟負擔。近幾年來,土地使用權出讓價、商品房價格和二手房價格不斷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補償標準卻多年停滯不動,給被拆遷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損失。并且,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被拆遷人的土地使用權沒有明確補償規定,拆遷補償只補償被拆遷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權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被拆遷人因土地使用權的喪失而導致的損失,僅以房屋補償名義是難以完全涵蓋的。
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拆遷中以個人利益要服從“公共利益”為由,非法介入商業性目的強制拆遷。目前我國現行法律對“公共利益”內涵沒有具體明確規定,導致在實際拆遷工作中,作為政府的一項強制性拆遷行政權力的使用被擴大化了。一些地方政府給一些商業開發項目和政績工程掛上“公共利益”的幌子,借助政府的公共權力,侵害被拆遷人的私有財產權。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首先,明確土地使用權的財產權利,合理確定拆遷補償標準。
要對被拆遷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通過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其相關法律和法規,明確規定被拆遷人的土地使用權的財產權利,在拆遷中,除了對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補償外,還應補償被拆遷人因喪失土地使用權而遭受的損失。
拆遷補償標準應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等因素,并充分考慮土地本身的價值和預期收益,按照市場正常交易價格評估,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切實保證拆遷補償價格同房地產市場接軌。真正做到按照市場規律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及時調整、修正拆遷補償價格指數,確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價格上漲的指數。
其次,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建立商業性用地拆遷的市場化機制。
要對“公共利益”的概念作出具體明確的界定,將政府強制執行程序嚴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圍。與此同時,政府必須退出商業性用地的房屋拆遷,并在房屋拆遷過程的監管、聽證、裁決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從而實現政府行為的規范化和合法化。
要嚴格區分公益性拆遷和商業性拆遷,實行不同的房屋拆遷規定。前者是著重強調程序正當化,體現為適當補償,后者則用市場價值規律調節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的利益關系,實行充分補償。建立商業性用地拆遷的市場化機制,將出于商業目的的拆遷完全交給市場,按市場規律辦事,在被拆遷人自愿的條件下確定是否同意拆遷。補償標準、安置辦法,由開發商與被拆遷人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協商解決。
要從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和規范政府行為出發,完善房屋拆遷秩序。一是要通過公告、聽證、協商等方式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獲得房屋拆遷的確認;二是設立“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認定程序;
三是建立商業性拆遷的相關程序、實施原則和具體辦法。
最后,完善住房供應保障體系,確保被拆遷人基本居住需要。
一是建立商品房、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二手房為一體的完善的住房供應保障體系,從而拓寬被拆遷人住房選擇空間,保證被拆遷人“買得到,買得起,有房住”。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擴大廉租房屋和經濟適用房的比例,對被拆遷人購房提供優惠政策,在相關稅費上予以減免,保障低收入被拆遷人的基本居住條件和基本生活來源。
三是要不斷完善拆遷安置辦法,控制拆遷還原房的價格,建立對拆遷安置工作不落實的責任追究制度。
由于政府在拆遷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限制政府的權利,并且增加各部門的監督職能是非常必要的。同時讓社會各界都來監督,并且把相關的法律落到實處,這樣才可以使拆遷的悲劇減少,保障人民和國家的利益不受損害。
優秀申論范文精選精評 八
提高應對能力 保持社會穩定發展
本世紀的頭二十年是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國也進人了“突發公共事件的高發期”和“社會高風險期”。所謂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面對日益復雜的社會治安形勢,防止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處置已經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減輕損失,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維護社會穩定,已經成為政府的一項緊迫任務。政府應該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應急管理體制:要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指揮機構;發揮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形成強大的社會動員體系,建立健全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專業救援隊伍、專家咨詢隊伍.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武警和預備役民兵的重要作用。
二.運行機制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包括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應急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與響應機制、公眾溝通與動員機制、應急資源配置與征用機制、獎懲機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城鄉社會管理機制等。
三.法制建設方面:主要是依法行政,努力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并注意通過對實踐的總結,促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不斷完善。對于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要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懲就有獎,如果應急管理工作做得好,就應受到褒獎。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提高政府應急管理的信息溝通能力和社會動員能力。面對突發事件,人們對信息的需求比任何時候都更為強烈。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事件信息,是政府負責任的重要表現。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要在事件gkz6.net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積極主動,準確把握,避免猜測性、歪曲性的報道。政策規定可以公布的,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公布。諸如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發布形式都可以視具體情況靈活采用。保證在整個事件處置過程中,始終有權威、準確、正面的輿論引導公眾。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如何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是檢驗我們執政能力的試金石,也是構筑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考驗。我們要用科學發展觀,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我們社會的穩定,經濟發展。
本范文評析:
這份試卷緊緊圍繞政府應如何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這個主題,邏輯明確,語言流暢。開篇首先進行總述,指出我國目前處于公共事件的高發期。然后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界定,引出話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減輕損失,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維護社會穩定,已經成為政府的一項緊迫任務。下面則接著闡述政府如何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建議:應急管理體制方面、運行機制方面、法制建設方面和信息溝通、社會動員方面。最后一段進行總結,完成全篇論述。
“保障性住房”的背景:
我國住房保障體系中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對于最低收入家庭,政府提供租賃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而對于中高收入家庭可通過市場購買、租賃商品住房。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解決城市居民住房問題,始終把改善群眾居住條件作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業發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來,我國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城市住宅建設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居民住房條件總體上有了較大改善。
我國“保障性住房”問題的現狀:
經濟適用住房在建設和管理中問題不斷:開發計劃不落實,土地供應難以保證;供應對象模糊,審核不嚴;有些城市供應規模偏小,造成供不應求現象;建設標準偏大,初期開發建設的房屋面積過大;開發商利潤難于控制,某些商品房為規避土地出讓金而違規轉為經濟適用住房等。有的城市中,經濟適用房被開發商變相高價出售,造成經濟適用房不“經濟”,國家給中低收入購房者的提供的福利被開發商占為己有,牟取暴利。
廉租房實物和貨幣來源不暢;租房的資格、租金標準難以確定;保障方式不完善、監督體系不嚴格以及地區間進展不平衡等。
優秀申論范文精選精評 九
保障住房問題的申論標準表述
我國“保障性住房”問題的原因:
問題的關鍵在于與住房市場化進程相比,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相對滯后。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在一些城市成為“花瓶”和“點綴”,覆蓋面與現實需要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一、城市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缺乏應有的態度和決心。一些官員認為,拿出一定的土地建設經濟適用房,意味著地方政府不能再通過經營土地獲取巨額土地收益,還有的地方官員認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決廣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對于提升自己的政績顯然有點“慢”,不如單純追求GDP的增長速度那么突出,不能給自己“成績單”上加分。在這樣的思路主導下,我國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共財政支出嚴重缺位。一方面,政府部門從土地出讓中獲得大量收益,另一方面,卻不愿意為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體系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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