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5)
時間:2013-10-14 19:56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點擊:次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所有報考人員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荚嚪秶皖}型,請參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 2014 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 、什么時間進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所有報考人員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荚嚪秶皖}型,請參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什么時間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3年11月24日。其中,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7:00進行申論考試。
3、如何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2014年1月上中旬,報考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4、如何劃定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省級以上職位和地市以下職位合格分數線會有所區別。
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八、關于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1、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公布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確定比例,從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
2、是否所有職位都要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不是。只有《招考簡章》事先公布的需要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該網站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4、什么時間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地點、考試大綱及要求等內容由招錄機關確定。報考人員可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
5、專業科目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科目考試的組織實施由招錄機關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專業科目考試安排情況。
6、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2014年3月底前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招錄機關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電話咨詢。
7、關于七個非通用語專業的考試安排情況?
報 考中聯部、外交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部、中央編譯局、對外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等7個 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13年11月23日下午進行的外語水平測試,然后參加11月24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荚嚨攸c均在北京。請報考7個非通 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
8、關于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考試安排情況?
報 考特殊專業職位(銀監監管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綜合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法律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統計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計算機類)的 人員,先參加2013年11月23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考試,然后參加11月24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 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荚嚨攸c設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 的公共科目筆試考點。
9、關于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考試安排情況?
特殊專業職位(證監財金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 會計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法律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計算機類)的人員,先參加2013年11月23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考試,然后參加11月24 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荚嚨攸c設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 和直轄市,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公共科目筆試考點。
九、如何進行調劑?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面試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時,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具體辦法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可以在考錄專題網站上查詢。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將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
十、關于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
3、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 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 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4、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5、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 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 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6、哪些部門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 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執行。
7、錄用人民警察需要測評體能嗎?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 標準(暫行)》執行。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招錄時需測評體能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 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8、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當地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要在市(地)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十一、關于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
報 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其中有違紀 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 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中 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本次 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 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2、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報考人員可仔細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準備考試。
十三、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此次2014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10-84234799
咨詢時間:2013年10月16日至26日8:00-20:00
第二章 報考網絡技術
一、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報考指南》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由于需要填寫的注冊及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加快報名速度,建議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二、網上報名及查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1、查詢招考職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細閱讀《招考簡章》,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考職位。
2、進行“報考人員注冊”
報 考人員報名前,必須進行“報考人員注冊”,注冊時注意按要求填寫有關內容,特別是“用戶名”、“密碼”、“姓名”、“身份證”、“學歷”、“報考人員類 別”等信息的錄入一定要準確,一個身份證只能注冊一次,新舊身份證號碼只能使用其中一個進行注冊,切勿重復注冊!注冊時若提示:“登錄名不允許重復”,請 改變用戶名,再次注冊。為防止他人修改報考人員的個人資料,報考人員注冊或登錄完畢后,必須退出系統并關閉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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