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合肥市2013年下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26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合肥市201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招聘對象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如“25周歲以下”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或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或專業測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核準聘用。
(一)網上報名
1、考生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10月14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10月15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10月16日8: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10月30日至11月2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根據崗位類別分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或《申論》)兩門(成績計算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其中:A類 崗位考《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或《申論》)兩門,《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滿 分100分;《專業知識》主要為所報崗位應知應會專業知識,滿分100分;《申論》滿分100分。《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或《申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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