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通職辦﹝2021﹞6號
省直有關單位、各企事業單位、各大專院校及相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關于做好 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1〕38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廣東省通信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3號)、《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子通信行業高技能人才與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粵通職辦〔2020〕3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符合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在廣東省從事信息通信網絡工程、信息通信產品研發、信息通信技術服務等專業工作的技術人員。
(二)符合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在廣東省電子通信行業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并作出貢獻的在職在崗高技能人才。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學歷、資歷、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條件: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按《關于印發〈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3號)文件執行,高技能人員申報按《關于印發〈廣東省電子通信行業高技能人才與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粵通職辦〔2020〕3號)文件執行。
(二)繼續教育學習: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1〕38號)文件要求,申報人須提供2021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三)通過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不得直接申報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
三、申報途徑和相關政策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1〕38號)規定,申報途徑和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評審流程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的申報人員,各級人社部門有專門設立職稱申報點,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評審流程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評審流程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的申報人員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自由職業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推薦)后直接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四、時間安排和注意事項
2021年度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申報的主要流程包括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核、紙質材料報送和審核、職稱評審評委會評審等環節。申報正高級工程師的人員,還需要進行面試答辯。
網上申報系統名稱為《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網上申報系統”),網站地址如下: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一)網上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人須如實填寫相關資料、上傳個人照片,嚴格按照步驟報名。
3.申報人網上申報材料審核合格后,方可提交紙質材料。
4.網上申報系統中“業務類型”選擇“評審申請”,“人員類型”選擇“普通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人可以通過網站上“通知公告”欄目中的“專技系統常見問題解答&操作手冊”、“文件下載”欄目中的“個人操作手冊”獲得申報指引。若遇系統操作問題,可咨詢網站公布的業務電話。
(二)紙質材料報送時間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地址:2022年3月1日至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企事業單位的申報人資料,由單位集中報送;其他按照申報點的規定報送。
1.受理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受理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華景路1號,南方通信大廈8樓。聯系人:趙老師、林老師;聯系電話:020-87583865。
(三)正高級工程師面試答辯時間
2022年5月期間擇期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未參加面試答辯的,視同放棄評審,面試答辯不予補辦。
五、評審收費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 號)規定收取。申報人繳納的費用為:高級工程師780元/人(含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正高級工程師920元/人(含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答辯費140元)。具體繳費日期、細則另行通知。
六、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 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
各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對單位評審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及時退回,復核通過的在相關表格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報送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七、申報材料要求
(一)所有申報材料的時效起算時間為現有職稱評審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時間為 2021年12月31日。
(二)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格可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的“文件下載”欄目下載,人員類型選擇“普通專業技術人員”。一共8份表格,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可在網上申報系統填寫后由系統生成并導出。同時,申報人還需要提供任現職的工作報告和在職在崗證明。
(三)申報人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送評材料目錄單》1份(貼在資料檔案袋封面);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2份,其中1份為原件,分別裝訂成冊;
3.《高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 50 份,其中 1 份須為原件;
4.《證書、證明材料》1份,包括: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繼續教育證書1式1份,合訂;
(1)凡提供復印件的,應由驗證人驗證后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職稱證書的復印頁必須包括證書封面、有職稱名稱、級別、蓋章單位內容的內頁;
(2)本表格所有簽名處需要申報人親筆簽名,若粘貼面無材料的,應在空白處填寫“無”。
5.《業績、成果材料》: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專業工作業績、成果,即獎勵證書、證明、佐證材料等1式1份;
(1)凡提供的復印件,應由驗收人驗證后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2)無相關材料的,在封頁的背面填寫“無”并簽名;
(3)各材料按分類裝訂成冊;
(4)業績、成果材料(論文、論著材料),需要提供:①刊登論文刊物的封面頁;②目錄頁;③論文全文(包括論文附錄中的參考文獻);④論文是外文的,還必須提供譯文。
6.《貼職稱證照片、身份證復印件頁》1份:身份證正、反面均要復;
7.《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原件)1 份;
8.《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按年度填寫,每年1份,須提供最近5年的考核表,并裝訂成冊;
9.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3000字內)5份;
10.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在職在崗證明材料1份;
11.持外省職稱證書的申報人,必須填寫《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見附件)。
(四)申報人需要提交以下論文、論著的電子材料以供查重:
1.論文:需提供刊物封面頁、目錄頁及論文全文,包括附錄與參考文獻,格式為PDF;
2.論著:若為獨著,需提供封面頁、目錄頁及著作全文;若為合著,需提供封面頁、編寫人員名單頁、本人撰寫部分的目錄及章節,格式為PDF;
3.以上PDF格式,須文字可識別或可復制粘貼;
4.《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掃描件(可在加蓋單位公章前完成掃描):整表所填內容須與報送紙質材料的版本一致,且以上論文、論著文件命名須與表內保持一致,格式為PDF;
5.單位統一報送材料的,由單位將所有申報人員的電子資料集中刻錄成光盤或用U盤報送。
(五)凡送審的申報材料一律密封并加蓋騎縫章,否則不予受理。評審材料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后,一律不得再對材料進行調整和補充。
八、重要說明
(一)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正高級工程師的評審在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環節實行面試答辯制度。
(二)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
(三)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提供咨詢支撐的相關工作。
(四)廣東郵電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協助開展職稱評審的相關工作。
九、本通知發布網址
本通知在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官網上發布,網站地址為:https://gdca.miit.gov.cn/。
附件: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
廣東省信息通信工程技術人才
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參加工作時間 | 貼照片處 | |||
| 畢業院校 |
所學 專業 |
來粵時工作單位 | ||||
| 省外參評時原工作單位 | 取得的原省外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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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省外職稱取得方式 | 原省外職稱評價組織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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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通過 時間 |
原職稱發 證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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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 單位名稱 |
現從事何專業技術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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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確認 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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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承諾 |
本人承諾:所提交確認的材料真實可靠,如有不實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申報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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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審核 |
(公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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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會辦公室 確認意見 |
(公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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