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廳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部署,現就開展2024年度自然資源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據
(一)《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等文件;
(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 (粵人社規〔2019〕52號,以下簡稱《評價標準條件》);
(三)《廣東省工程系列測繪專業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評價標準條件》(以下簡稱《貫通評價標準條件》,附件1)。
二、申報對象和范圍
(一)在我省從事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含測繪、國土、海洋等三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評價標準條件》《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省從事測繪工程專業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工作,符合《貫通評價標準條件》等有關規定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報條件
(一)執行國家和我省現行的職稱政策規定和評審標準條件等要求。申報人應滿足《評價標準條件》或《貫通評價標準條件》的基本條件以及學歷資歷、工作能力(經歷)、業績成果等條件要求。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三)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與中專、大專、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原則上提供職稱評審年度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五)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報職稱等級要求的資歷年限。申報貫通評審職稱的高技能人才,在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需在我省申報職稱晉升的,按照《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執行,重新評審工作的申報程序、申報材料與我省常規職稱評審相同。
(七)落實人才評價破“四唯”相關要求,對《評價標準條件》申報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涉及學術成果條件要求的論文,申報人可選擇采用下列替代性指標(申報高級工程師要求排名前3,正高級工程師要求排名第1):
1.為解決自然資源相關專業工程實踐中復雜問題,參加完成市(廳)級及以上專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評估報告等。
2.吸收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形成獲批的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署名人)。
3.參加編寫并發布實施的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
四、申報途徑
申報人申報材料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五、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的時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不作為職稱評審的有效材料。紙質、電子申報材料需由申報單位統一報送。
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如實填報(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按重要性排序)。申報材料報送前,應同步經職稱管理系統提交。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A4紙規格雙面打印。其它相關表格,可在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欄目下載。
(一)《單位報送函》(附件2)。經申報單位審核后出具,須單位簽章,紙質原件報送。同申報單位多人申報的合并出具1個報送函(注:報送不同評委會的需分別出具報送函)。
(二)紙質申報材料。須與“職稱管理系統”填報一致,僅提供按以下要求整理的相關材料。
1.《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或《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蓋章紙質原件1份。
2.《(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蓋章紙質原件3份(認定申報的除外)。A3紙規格雙面打印,填寫說明見附件3。
3.學術成果鑒定材料,一式一份(申報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學術成果除專項規劃、發明專利和行業技術標準外,均需進行鑒定),由《學術成果鑒定意見表》(附件4)及學術成果復印件組成。其中,學術成果復印件須隱藏作者姓名及單位信息,保留封面頁、目錄頁、申報人論文(著)所在頁。
4.《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蓋章紙質原件1份(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提供,填寫說明見附件5),并提供原職稱證書及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各1份(需申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或檔案保管部門驗印,簽蓋“與原件相符”及單位公章)。
(三)電子申報材料
1.《單位報送函》。命名為“單位名稱-單位報送函”,格式為“.pdf”(蓋章掃描件)及“.docx”兩種格式各一份,文件大小2M內。
2.《職稱申報材料》。
(1)按要求制作并提交《職稱申報材料》(附件6-7)。相關申報材料均需申報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或檔案保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簽蓋“與原件相符”及單位公章后,再進行掃描上傳。
(2)命名為“申報類型-申報專業-申報級別-申報人姓名-職稱申報材料”(如:評審-測繪-高級工程師-張三-職稱申報材料),格式為“.docm”。
(3)文件總大小限制為“正高級工程師50M內,高級工程師40M內,工程師20M內,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及認定的10M內”。
3.《(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評審及貫通的提供)。命名為“申報類型-申報專業-申報級別-申報人姓名-評審登記表”(如:評審-測繪-高級工程師-張三-評審登記表),格式為“.pdf”(蓋章掃描件),文件大小2M內。
4.電子申報材料。由申報單位統一刻錄成光盤,連同紙質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六、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單位審核評價意見”負責。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1.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進行任職期滿考核。
2.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人的申報材料等進行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有關要求如下:
(1)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
(2)受理信訪主要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得報送。
3.公示結束后,申報人所在單位的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等相關申報材料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并在“職稱管理系統”進行審核確認。
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應經其所在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注意事項
1.職稱評審工作的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以人社部門有關要求計算。
2.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由報送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
3.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報條件;(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3)不符合填寫規范;(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4.請認真核對,嚴格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勿多報、漏報。對于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通知限時補正。申報單位需按要求一次性補正完畢后重新提交,若不按要求一次性補正,或逾期未補正,均視為放棄申報。
七、收費
按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629號)規定收取。其中,高級評審費580元/人、中級評審費450元/人、初級評審(認定)費280元/人、答辯費140元/人、學術成果鑒定費200元/人。收費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八、評后公示及發證
(一)評審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和申報單位及時做好評審結果告知和評后公示工作,評后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評審通過人員通過“職稱管理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三)評審工作結束后,僅評審通過人員的《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或《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的紙質原件材料,將通知單位報送函的聯系人領回或按郵寄委托的郵寄退回(其余申報材料及評審未通過人員的材料均不退回,請自行做好材料備份工作),應由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管理單位放入其個人人事檔案中保管,如有遺失,無法補辦。逾期未領回的材料,不予保留且無法補辦。
九、受理時間及地點
申報單位可將相關申報材料遞交或通過快遞郵寄至相應評委會辦公室。評委會辦公室將于受理時間截止后15個工作日內回復申報單位受理情況,并告知評審繳費有關事宜。
(一)材料受理時間
截止至2025年3月2日(以前臺或快遞簽收之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寄送地址
1.申報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測繪專業高技能人才各等級職稱貫通評審(評委會為:廣東省工程系列自然資源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369號311室。
聯系人:曹宇韜、袁國鋮,電話:020-83629942。
2.申報工程師及以下職稱(評委會為:廣東省自然資源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廣州市黃埔區光譜中路13號8樓807室。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易雅琴,鄒卓利,020-85656944;QQ群:878936499。
附件:1.廣東省工程系列測繪專業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評價標準條件
2.單位報送函
3.《(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填寫說明
4.學術成果鑒定意見表
5.《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填寫說明
6.《職稱申報材料(評審、貫通)》模板
7.《職稱申報材料(認定)》模板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