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廣東省文化館負責組織的群眾文化專業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評審申報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30號)附件的《廣東省群眾文化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執行。
三、時間計算
(一)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三)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四、材料要求
職稱評審采用線上方式受理申請,除《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外,原則上不需報送紙質材料。所需表格及佐證材料掃描上傳至廣東省文化藝術系列職稱評審系統(網址:https://zcps.prdculture.org.cn,操作手冊可在系統首頁下載)。申報材料經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評委會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為成功受理申報。審核不通過的,不予受理。
除填報信息外,需要掃描上傳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表格材料
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申報人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人社部門應按照表格要求在相應位置加具意見、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人為單位負責人的,所在單位意見由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所有表格均須將原件掃描為PDF(彩色)上傳。
1.《自評符合條件情況審核表》:必填。A4紙打印。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必填。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動生成,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紙質件原件審核通過后須報送至相應評委會。
3.《()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及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必填。均采用A3紙縱向打印,第1頁為登記表,第2頁為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不得加頁和改變格式。
4.《歷次申報職稱情況表》:選填。曾申報過同級別同專業職稱的填寫,A4紙打印。
5.《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選填。在省外取得現職稱的填寫,A4紙打印,表格后須附上現職稱證書、評審表等證明材料。
6.《職稱答辯(面試)評閱表》,選填,參加答辯人員填寫。A4紙打印,申報者須勾選2篇指定答辯的論文或1部論著。并在表格后附上指定答辯的論文、論著掃描件。
7.《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必填。A4紙打印。
8.《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必填。A4紙打印,后附獲現職稱以來各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9.《破格評審申請表》:選填。申報破格評審的填寫,A4紙打印。表格后須附上相應證明材料、單位申報請示、2名本專業領域正高級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及專家職稱證書復印件。
10.轉系列評審證明表格:選填。屬于轉系列評審的,提供原專業職稱的《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屬于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職稱的,提供另一系列《()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復印件。
(二)佐證材料
1.證書類。學歷、學位、職稱、聘書、單位繳交社保證明等,統一上傳證書原件的掃描件。
2.業績類。原件掃描為PDF上傳。
(1)獲獎材料。提交獎勵證書,其中集體獎項或無等級的獲獎項目,應另附所在單位說明,注明申報人的排名名次和獎項等次,并加蓋單位公章。
(2)科研成果及專利。提交科研成果及專利的證書、證明、佐證材料。提交科研項目成果的,須同時提交課題立項申請書、立項通知書、項目結題報告或階段性進展情況報告等相關材料。科研成果獎項未注明等級(含以“優秀”“良好”等劃分等級)的,須由頒獎機構書面說明獎項級別。
(3)其他類。根據申報的業績成果條件,提供編寫的教材、參與申報的非遺項目、制定的發展規劃等材料原件,所有佐證材料均須能反映本人在其中的排名及所起作用。以“得到所在單位認可”的成果條件(助理館員第(三)5、7條、館員第(三)3、5、6(1)條、副研究館員第(三)4、6、7(2)條、研究館員第(三)5、7、8、9(2)條)申報職稱的,由所在單位書面說明業績取得的效果、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單位對業績的評價。
(三)論文、論著材料
原件掃描為PDF格式上傳。論著掃描內容為全本;論文掃描內容為:論文發表期刊的封面頁、目錄頁、刊號頁及本人發表論文頁。論文已被中國知網收錄的,同步提供該論文的中國知網鏈接;論文未被中國知網收錄的,可將原件交由所在單位核驗,核驗后由單位提供《關于核驗為期刊原本的說明》。所有論文均須上傳最終發表的doc版本。
五、填表說明
各類表格之間相同的內容應當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
(一)現職稱取得時間:以職稱證書上的評審通過時間為準,屬于轉系列評審晉升或具有兩個系列職稱的,應同時填寫兩個職稱名稱及評審通過時間。
(二)主要工作簡歷(經歷):從參加工作開始填寫,至申報日期為止,各項時間段應前后銜接,中間不得有空檔或重疊,重要兼職亦應填寫。
(三)獲現職稱以來的業績(論文)計算時效:
1.無職稱者:從專職從事群眾文化工作開始計算。
2.僅具有群眾文化專業職稱者:2020年度及以前取得的,從取得職稱年度的9月1日開始計算;2021年度及以后取得的,從取得職稱年度的1月1日開始計算。
3.轉系列評審為群眾文化專業同層級職稱者(例:二級演員轉為群眾文化副研究館員):從轉換到現工作崗位開始計算。
4.轉系列評審后申報高一層級職稱者(例:三級演員轉為群眾文化館員,現申報群眾文化副研究館員):從取得原層級職稱(即三級演員)開始計算,但所填報業績應與現工作相關。
所有業績、論文截至時間均為2024年12月31日。
(四)獲獎情況:按獎項級別、取得時間,從高到低的順序填報,首先填國家級,其次填省級,最后填地市級,各級別獎項又分別按取得的時間順序依次填報。“獲獎項目名稱”按照舉辦的賽事、獎項名稱填寫,如:群星獎、廣東省群眾藝術花卉獎等,“獲獎名稱及等級”按照所獲獎項名稱等級填寫,如少兒組金獎、舞蹈金獎、同飲一江水——廣東省勞動者歌唱大賽冠軍等;“本人排名”按照獎項上注明的實際排名填寫,如:獨立作曲,第一輔導,第二作詞等。
(五)論文、著作:
只填寫符合學術成果條件要求的論文、專業調查報告和專著,論文、著作均應填寫刊號,“作者名次”分別為獨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須注明作者共幾人。
以獨立獲得國家級獎項等量替代有效論文1篇的,統一將該獎項填寫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第9頁“公開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譯著”及《()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提交論文、著作或專業技術報告(代表作)”欄目中。
除學術研討會上宣讀的論文和內部專業刊物發表的論文、調查報告外,提交的論文、專業調查報告、文藝評論必須在本專業期刊(刊號為CN、ISSN,不含圖書、報紙)上發表;申報副高及以上級別的論文必須在正刊上發表(在增刊、副刊上發表的不予認可);在期刊的同一期內發表兩篇及以上論文,只算其中一篇;在學術研討會上宣讀的論文須提交會議通知、日程安排、論文宣讀佐證材料、宣讀論文匯編等相關材料;提交的學術專著必須是書號為ISBN的專著,凡文章匯編、資料手冊、一般編譯著作、編撰的普通教材、普通工具書以及創作的作品集,都不能視為學術專著。
(六)評前公示要求: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
(七)委托評審:各地市申報中級職稱的,廣州市、深圳市申報高級職稱的屬于委托評審,須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委托評審審核”一欄中逐級填寫相應內容并加蓋公章。
六、評審流程
(一)2025年1月—2月接收申報材料
(二)2025年3月—4月反饋修改意見,整理上會材料
(三)2025年5月—6月組織開展面試答辯及評審會議
(四)2025年7月及以后公示評審結果,報送省人社廳確認發證
附件:2024年度文化藝術系列職稱評審申報表格模板(群眾文化專業).zip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