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廣東省文化藝術系列職稱資格申報指南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廣東省文化廳負責組織(含委托評審)的文物博物、圖書資料、群眾文化、藝術等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畫院及各地級市負責的文化藝術系統職稱評審從其規定。
二、申報條件
申報廣東省文化藝術系列職稱資格,總體來說要符合以下八個條件:思想品德條件,學歷、資歷條件,職稱外語條件,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繼續教育條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業績成果條件和論文條件。各專業、級別的資格條件及相關規定詳見《廣東省文化藝術系列文物博物 群眾文化 圖書資料 藝術專業職稱資格評審工作手冊》(可在“廣東省公眾文化服務網”“職稱評審”欄目下載)。
三、材料準備要求
按照有關規定,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www.gdhrss.gov.cn/
zyjsrc)提交電子材料,同時申報文化藝術系列職稱資格須提交紙質材料共三類十三套表格。其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自動生成,其余表格均可在“廣東省公眾文化服務網”(網址:http://www.gdwht.gov.cn)“職稱評審”欄目下載。材料統一封裝在A4檔案袋中,并將《送評材料目錄單》(申報評審表一)粘貼在檔案袋封面。如材料較多,可按照基礎材料、業績成果及論文論著材料、答辯材料分類封裝。申報材料要求一次性完整提交,材料上報后不得調整和補充。所有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于當年的8月31日,其后所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申報人和所在單位對照《廣東省文化廳藝術系列職稱資格申報材料自查表》(表格附件三)進行自查,確認材料完備后,在自查表上簽字確認并連同申報材料一起報送職稱評審日常工作部門。
(一)基礎材料
基礎材料包括《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各年度考核登記表、《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資格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證書、證明材料等。
1、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
《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申報評審表二)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自動生成,共16頁,采用A4紙雙面打印,提交一式一份。其中,表格第1頁“現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時間”以資格證書標注的評審通過時間為準,“主要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開始填寫,至申報日期為止,重要兼職亦應填寫,所列各項時間段應前后銜接,中間不得有空檔或重疊;第3頁“獲現資格以來完成繼續教育任務情況”的“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須填寫2014-2016年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內容和學習課時;第4-7頁“獲現資格之前主要專業技術工作及取得的業績成果情況”、“獲現資格以來獲獎情況”、“獲現資格以來獨立完成的專業技術工作及取得的業績成果情況”、“獲現資格以來多方(多人)合作完成的專業技術工作及取得的業績成果”等欄目,“獲現資格”以資格證書標注的評審通過的年份為準,通過評審當年8月31日以后取得、未在上一級評審中使用的獲獎情況、業績成果,仍算作獲現資格以前取得的獎項業績。首次申報職稱的人員,“獲現資格”按從事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開始計算,“獲現資格以前……”各欄目內容保持空白。獲現資格后的獎項、業績計算至申報當年的8月31日,其中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項目,必須如實注明,并明確列出本人承擔部分及所起的作用(本人所起作用指主持、主要參加或一般參加);第10頁“獲現資格以來撰寫的主要論文、著作”指獲現資格(以評委會通過時間為準)后次年至申報當年8月31日前已公開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以先論文后著作順序填寫,均應填寫刊號,“作者名次”分別為獨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須注明作者共幾人,按實際排名列出前三人。其余填表注意事項,請參看表格下方注釋,其他表格的填寫要求與本表格要求一致。
2、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申報評審表三)采用A3紙單面打印(不得加頁和更改格式),經單位審核蓋章,提交原件一份,另提交復印件:申報文物博物、群眾文化、圖書資料專業高級、中級資格一式二十份;申報藝術專業高級資格、中級資格一式三十份;申報各專業初級資格一式十份。每份評審登記表后面均須附上一份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3、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專業技術工作總結采用A3紙縱向單面打印(不得加頁),由申報人就取得現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情況撰寫總結,作為附件裝訂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后面(裝訂時從上方裝訂,請勿左側裝訂),提交份數與《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致。
4、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
《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申報評審表九)采用A4紙雙面打印,提交一式一份。由申報人填寫獲現資格以來至今承擔的崗位任務及完成情況,并由有關單位加具考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結論由所在單位確定,由上級主管部門聘任(任命)的單位行政領導由上級主管部門考核確定。
5、年度考核登記表
申報人提供獲現資格以來各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記表的復印件,作為附件附在《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后面。
6、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
《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申報評審表八)采用A4紙單面打印,提交一式一份。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紀檢(人事)部門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
7、證書、證明材料
《證書、證明材料》(申報評審表五)采用A4紙雙面打印,申報人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非學歷教育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復印件、聘任證書(證明)復印件、
繼續教育證書(證明)原件、現單位連續繳交半年以上社保證明原件(須加蓋社保部門業務專用章)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粘貼在“其他證書、證明”一欄)粘貼在表格內,合訂成一本。除繼續教育證明外,其余證書均不接收原件,復印件需加蓋“與原件相符”單位公章。
8、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
《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普通)》(申報評審表四)由申報人如實、準確填寫,采用A4紙單面打印,提交一式一份。
9、資格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
《資格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申報評審表七)采用A4紙單面打印,提交一式一份,由申報人填寫,并貼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辦資格證用)一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10、其他材料
(1)曾申報過同級別同專業職稱的申報者,須提交《歷次申報職稱情況表》(表格附件一)。表格由申報人填寫,采用A4紙單面打印,提交一式一份。
(2)申報者屬于轉系列評審的,須提交原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復印件。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的,須把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復印件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3)申報者在省外取得現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須提交經我省資格確認機關核實頒發的廣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
(4)申報中級資格者,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條件但符合破格條件的,須提交《破格申請表》(表格附件四)及所在單位推薦破格申報的業績綜述材料(須有單位公章)一式五份。
(5)申報者屬委托評審的,除在《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第15頁“委托評審審核”一欄中填寫相應內容并加具公章外,委托評審高、中級資格的還須持地(廳)級單位人社部門出具的委托函,委托評審初級資格的須持縣級以上單位人社部門出具的委托函。注:委托評審是指本單位、部門、地區不具備評審條件,需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評審權的地區、部門或單位的評委會評審。本市不能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學科),可委托其他市或省直部門相應評委會代為評審;本區、縣級市、市直單位不能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學科),可委托其他區、縣級市、市直單位或省直部門相應評委會代為評審。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正高級別、全省(除廣州市、深圳市以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別、省直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初級別,均不屬于委托評審。
11、填表要求
申報人應按文化藝術系列職稱資格條件的規定及表內各項目注釋的要求認真填寫各類表格,內容務必真實可靠、客觀準確,各類表格之間相同的內容應當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申報人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人社部門應按照表格要求在相應位置加具意見、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人為單位負責人的,所在單位意見由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所有復印件均須由驗證人驗證后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申報人填報“獲現資格以來業績成果”中涉及獲獎項目時需按獎項級別、取得時間,從高到低的順序填報,如:首先填國家級,其次填省級,最后填地市級,各級別獎項又分別按取得的時間順序依次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