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規定,廣東將吸引國(境)外優秀博士來粵從事博士后研究。優化珠江人才計劃海外青年人才引進博士后資助項目,采取“核實認定、不限名額”的方式,面向業內公認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進國(境)外博士畢業生來粵從事博士后工作。省財政給予進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限為2年;出站后留在廣東省工作的,省財政給予每人40萬元住房補貼。
此外,為吸引優秀博士和博士后來粵工作。對引進或畢業(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區工作的35歲以下博士、40歲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不少于10萬元、20萬元的生活補貼(中央駐粵單位和部屬、省屬單位由用人單位負擔)。對引進或畢業(出站)后留在粵東西北地區及惠州、江門、肇慶市享受省財政轉移支付縣(市)工作的40歲以下博士、45歲以下博士后,由省財政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30萬元生活補貼。對國(境)外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另給10萬元生活補貼。對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團隊最高給予2000萬元資助。
《意見》稱,廣東“科技創新青年拔尖人才”計劃每年資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每人給予50萬元生活補貼。同時,實施青年優秀科研人才國際培養計劃。每年資助100名優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申請進博士后流動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外(境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合作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資助40萬元。
同時,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博士畢業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報副高以上職稱。在粵東西北地區工作成績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資歷限制,可直接申報正高職稱。出站博士后在教學、科研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優秀的,可直接認定為副高或正高職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