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廣電局制定了《廣東省廣播電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現印發給你們,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實施中如有問題及意見,請及時反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和省廣電局機關黨委(人事處)。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廣播電視局
2019年12月24日
廣東省廣播電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第一章 適用范圍
本標準條件適用于廣東省從事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價。
廣播電視工程領域設置廣播電視制作播出工程、廣播電視傳輸覆蓋工程等兩個專業(下稱“本專業”)。
廣播電視制作播出工程專業包括廣播電視(新媒體)節目制作、播控、監測技術系統的值機運行、維護測試、流程設計、系統設計、設備配置、設備安裝、工程建設,廣播電視(新媒體)節目制作、播控技術系統和設備的研究、設計、開發、生產、計算機應用、信息處理以及與其關聯的軟科學研究等技術崗位。
廣播電視傳輸覆蓋工程專業包括廣播電視信號和廣播電視數據網絡的傳送、接收、監測系統設備的運行、維護、研究、設計、開發及有關技術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質量檢測、工程建設、計算機應用及廣播電視信息處理以及與其相關聯的軟科學研究等技術崗位。
以上專業設置可根據科技發展和工程技術工作實際變化和需要進行合理調整。
第二章 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單位制度。
二、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備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委會自主確定。
五、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
六、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報職稱等級要求的資歷年限。
第三章 評價條件
本專業職稱分為三個層次五個等級,初級職稱(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中級職稱(工程師)、高級職稱(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各等級職稱,除必須達到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下列條件:
一、技術員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經單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經歷)條件。
熟悉廣播電視工程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基本工作方法和技術應用手段;掌握本專業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等;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
1.參加過1個以上廣播電視工程項目的制定、實施或運行維護工作。
2.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工作目標,無責任事故,工作成績得到本單位肯定。
二、助理工程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經單位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4.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二)工作能力(經歷)條件。
掌握廣播電視工程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基本工作方法和技術應用手段;掌握本專業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等;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
1.參加過1個以上廣播電視工程項目的制定、實施或運行維護工作。
2.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工作目標,無責任事故,工作成績得到本單位肯定。
三、工程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5.具備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工作能力(經歷)條件。
熟練掌握廣播電視工程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靈活運用工作方法和技術應用手段;掌握本專業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等;了解本專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并能在實踐中正確應用;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一般的工程問題;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
1.作為主要骨干參加過2個以上廣播電視工程項目的制定、實施或運行維護工作。
2.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工作目標,無責任事故。
(三)業績成果條件。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兩項:
1.在參與技術系統的設備運行、維修工作中,連續5年無責任事故;或在值班、維護工作中獨立處理過涉及機器安全運行的異態故障3種類型,并取得較好效果;或參加制定設備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術方案3項。
2.參加完成3個廣播電視發射臺、微波站、發射機項目,或1個有線電視傳輸播出(監測)系統,或1個網絡視聽節目傳輸播出(監測)系統的前端及網絡系統設計、建設、安裝調試工作,在其中起到技術骨干作用,工作成績突出。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運行。
3.參加完成3項廣播電視(新媒體)節目制作播出系統視音頻工藝設計或視音頻工藝方案改造,在其中起技術骨干作用,工作成績突出,并取得良好效果。
4.參加完成3項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檢測及技術應用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技術鑒定通過,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5.參與制定編寫3項用以指導廣播電視(新媒體)工程技術工作的管理辦法、管理制度,付諸實施2年以上且效果顯著。
6.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7.被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驗收采納應用的科技成果2項的主要完成人。
8.在國家或省級主管部門開展的技術維護管理評比中獲得先進局、臺、站獎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獲得技術維護先進個人稱號1次,或獲得國家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術能手競賽三等獎以上1次。
9.在管理使用引進的技術設備過程中,掌握引進設備的性能,解決了引進設備與國產設備匹配中存在的較復雜技術問題2項;或在使用引進設備中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并有所創新,做出成績,并經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10.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完成1項有一定規模的計算機網絡應用系統的研究、設計、調試、管理和維護,取得良好效果。
11.主持本專業技術項目的設計和改造,獲得本專業發明專利或取得較好經濟效益的實用新型專利1項(發明人)。
12.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在粵東西北縣級及以下廣播電視機構、邊遠發射臺站專職從事廣播電視工程技術工作,連續服務滿10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并取得5次以上年度考核優秀。
(四)學術成果條件。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作者,公開出版(具有ISBN書號)本專業著作1部。
2.作為第一作者,在工程技術專業刊物(具有CN、ISSN刊號)發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本專業論文1篇。
3.獨立撰寫體現本專業能力的工作(項目)報告或解決工作難題的案例1篇(3000字以上),在本單位、本部門公開印發傳閱。
四、高級工程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具備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4.不具備上述學歷、年限條件,取得工程師職稱后,符合高級工程師業績成果條件第1、2、3、9、12項之一的,可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用于破格的項目不再作為業績成果計算。
(二)工作能力(經歷)條件。
系統掌握廣播電視工程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靈活運用工作方法和技術應用手段;熟練運用本專業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等;能跟蹤本專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前沿發展趨勢,在實踐中及時、正確應用;具有主持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夠處理本專業范圍內關鍵技術難題;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2個以上廣播電視工程項目的制定、實施或運行維護工作。
2.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工作目標,無責任事故。
(三)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科技成果獎一、二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2.獨立或主持完成1項較大項目的設計和改造,獲得本專業發明專利(發明人)。
或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兩項:
3.被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驗收采納應用的科技成果3項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4.主持完成技術系統的設備運行、維修工作,連續5年無責任事故;或獨立處理涉及設備安全運行的異態故障,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3項;或在主持承擔技術系統的設備運行、維修工作中,獨立制定設備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術方案3項,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的技術與經濟效果。
5.主持完成3個廣播電視發射臺、微波站,或4個發射機項目,或1個有線電視傳輸播出(監測)系統,或1個網絡視聽節目傳輸播出(監測)系統前端及網絡系統設計、建設、安裝調試工作,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運行。
6.主持完成廣播電視(新媒體)節目制作技術方案、轉播系統重大音視頻工藝設計方案、音視頻工藝改造方案2項,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7.主持完成2項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檢測及技術應用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技術鑒定通過,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8.主持制定指導本行業本地區廣播電視(新媒體)工程技術工作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2項,付諸實施2年以上且效果顯著。
9.在國家主管部門開展的技術維護管理評比中,獲得先進臺站獎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獲得技術維護先進個人稱號者,或獲得國家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術能手競賽一、二等獎(以證書為準)。
10.在管理使用引進的重要技術設備過程中,全面掌握引進設備的性能,解決了引進設備與國產設備匹配中存在的復雜技術問題2項;或在使用引進設備中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或有所創新,做出顯著成績,并經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11.主持完成1個有一定規模的計算機網絡應用系統的研究、設計、調試、管理和維護,取得顯著效果。
12.獨立或主持完成1項較大項目的設計和改造,獲得本專業實用新型專利(發明人)。
任現職期間,在粵東西北縣級及以下廣播電視機構、邊遠發射臺站專職從事廣播電視工程技術工作,連續服務滿10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并取得5次以上年度考核優秀的,上述業績成果條件中的數量要求可減半計算(四舍五入)。
(四)學術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作者,公開出版(具有ISBN書號)本專業著作1部。
2.作為第一作者,近5年內在工程技術專業刊物(具有CN、ISSN刊號)發表高水平本專業論文1篇。
3.為解決本專業重大復雜技術問題,獨立撰寫高水平的工作(項目)報告或案例材料2篇,在本單位、本部門公開印發傳閱,投入應用并產生顯著效果。
五、正高級工程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2.不具備上述學歷、年限條件,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符合正高級工程師業績成果條件第1、2、3、9、12項之一的,可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用于破格的項目不再作為業績成果計算。
(二)工作能力(經歷)條件。
具有全面系統的廣播電視工程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深入掌握工作方法和技術應用手段;熟練運用本專業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等;全面掌握本專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對本專業的前沿發展起到明顯帶領、推進作用;具有主持復雜重大項目的工作能力,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
1.作為項目主持人,完成3個以上廣播電視工程項目的制定、實施工作。
2.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工作目標,無責任事故。
(三)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級科技成果獎一、二、三等獎,或省(部)級科技成果獎一、二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2.獨立或主持完成1項較大項目的設計和改造,獲得本專業發明專利(發明人)。
或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兩項:
3.被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驗收采納應用的科技成果3項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4.主持技術系統的設備運行、維修工作,獨立制定設備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術方案3項,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的技術與經濟效果。
5.主持完成2個大中型廣播電視發射臺、微波站,或3個大中型發射機項目,或2個有線電視傳輸播出(監測)系統,或2個網絡視聽節目傳輸播出(監測)系統前端及網絡系統設計、建設、安裝調試工作,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運行。
6.主持完成大型廣播電視(新媒體)節目制作技術方案、轉播系統重大音視頻工藝設計方案、音視頻工藝改造方案3項,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7.主持完成3項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檢測及技術應用項目,經有關部門技術鑒定通過,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8.主持制定指導本行業本地區廣播電視(新媒體)工程技術工作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3項,付諸實施2年以上且效果顯著。
9.在國家主管部門開展的技術維護管理評比中,獲得先進臺站獎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獲得技術維護先進個人稱號(以證書為準)。
10.在管理使用引進的重要技術設備過程中,全面掌握引進設備的性能,解決了引進設備與國產設備匹配中存在的復雜技術問題3項;或在使用引進設備中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或有所創新,做出顯著成績,并經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11.主持完成1個有一定規模的計算機網絡應用系統的研究、設計,投入實際使用并效果顯著。
12.獨立或主持完成1項較大項目的設計和改造,獲得本專業實用新型專利(發明人)。
(四)學術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作者,公開出版(具有ISBN書號)本專業著作1部。
2.作為第一作者,近5年內在工程技術專業刊物(具有CN、ISSN刊號)發表具有行業引領性的高水平本專業論文2篇。
3.為解決本專業重大復雜技術問題,作為第一作者撰寫高水平的工作(項目)報告或案例材料2篇,在本單位公開印發傳閱,投入應用并產生顯著效果。
第四章 附則
一、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職稱。相關高技能人才申報本專業工程技術職稱標準條件另行制定。
二、本標準條件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廣東省廣播電視局負責解釋。
三、本標準條件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關于印發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2000〕20號)同時廢止。與本標準條件有關的詞語或概念的解釋見附錄。
附錄:相關詞語或概念的解釋
1.本專業:指廣播電視(網絡視聽)制作播出工程、廣播電視傳輸覆蓋工程的廣播電視工程專業。如無特別說明,本標準條件所列業績、學術、獎項等成果均為與本專業相關的成果。
2.凡貫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如“稱職以上”含稱職;“3年以上”含3年。凡貫有“以下”的均不含本級或本數量。如“2年以下”不含2年。
3.學歷(學位):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4.資歷:從取得現職稱起至申報當年為止所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截止時間點以每年度通知為準,按周年計算。在此期間全脫產學習者,應扣除其全脫產學習的時間。
5.市級:指行政區劃為地級以上市(不含直轄市)。
6.項目主持人:指在項目方案、證書上排名第一,負責該項目的全面工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完成任務和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及疑難問題,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并對技術工作負直接責任的主要領導人(含負責技術攻關、技術革新、科技試驗、產品設計等工作的技術主持、主管人員)。
7.主要完成人:指在完成技術項目(技術工作任務)中的項目(任務)責任人及承擔關鍵或重要技術任務的分項技術主管或技術骨干。從事輔助性工作任務的人員,不視為主要完成人。
8.技術骨干:指在完成技術項目(技術工作任務)中起主要作用、不可缺少的工程技術人員。
9.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指等級額定獲獎人數內取得個人獎勵證書者(以獎勵證書為準)。若有些獎項無法提交個人獎勵證書的,應提供獲獎項目(集體)獎勵證書、單位對獲獎者排名的證明及獲獎成果報告的責任表或頒獎主管部門的認可獲獎排名的證明。
10.主要技術貢獻者:指在技術項目(技術工作任務)中,承擔主要或關鍵工作,提出和應用新方法、新方案,解決了關鍵性技術難題的工程技術人員。
11.著作: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著作應有特定的研究對象,概念準確,反映研究對象規律,并構成一定體系,屬作者創造性思維的學術著作。凡文章匯編、資料手冊、一般編譯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書不能視為學術專著。
12.著作主要作者:指在著作中作為作者署名,負責獨立章節,完成撰稿字數不低于3萬字的作者。
13.論文:指在取得CN、ISSN出版刊號的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凡對事業或業務工作現象進行一般描述、介紹、報道的文章,不能視為論文。所有清樣稿、論文錄取通知均不能作為已發表論文的依據。
14.論文第一作者:指在論文中作為獨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作者署名。通訊作者不作為第一作者。
15.本條件規定的著作、論文等,其學術水平價值由評委會專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評價。
16.提交的獲獎成果,應提交獲獎證書,并提交申報評獎的原始材料用以證明申報人在該獲獎作品中從事的專業崗位、排名。
2018-2020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課和選修課學時辦理
培訓費按照市物價局相關規定收取,報名費、教材資料費、實地教學費等按實收取,具體收費詳詢工作人員。
聯系方式:專業技術學員可以聯系在線客服,聯系時請注明繼續教育學時補修微信號:yakchina(繼續教育中國)


